[发明专利]竹盐生产的改进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40453.4 | 申请日: | 2013-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167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金成燮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临安三和园竹盐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37 | 分类号: | A23L1/237;A23L1/30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周烽 |
地址: | 311307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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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产 改进 方法 | ||
1.一种竹盐生产的改进方法,其特征是采取如下八项措施:
(1)四个不同温度阶段的烘烤改为两阶段烘烤:只进行80-250℃的脱水和780-830℃的活化两个阶段,食盐中的有机杂质和竹筒在250-780℃的升温过程中燃尽,删除液化和蒸馏阶段,活化阶段是在780-830℃中烘烤,在830℃时保温30分钟,降温至780℃,再升至830℃,如此反复3-5次制成竹盐,加工全过程的最高温度≤835℃;
(2)烘烤设备的改进:将用反应釜烘烤改用带有水平炉箅的、进风口和出风口风量可控的柴炉烘烤;
(3)竹筒原料与长度的限定:用3-5年生的大径或中径食用笋竹为原料,截长30-35cm,不得超过45cm,两端截平整,多内节的只保留最下方一个内节,其余捅破捅净;
(4)待加工食盐的选择;选用含水率为10%-12%的食盐;
(5)装盐竹筒外不套装耐火罐,竹筒直接在炉内烘烤;
(6)脱水与活化阶段的黄泥竹筒封口改为只在活化阶段用黄泥封口,并在最后一次烘烤活化后将制成的盐棒上端染黄的竹盐弃之或移作它用;
(7)装盐竹筒口部不填竹叶或竹箬壳,更不拌入竹醋液;
(8)竹筒在炉内的摆放:将随意摆放改为用隔条在炉内隔成分区摆放,各区不同高度的竹筒比例数相近,高中低竹筒插花式竖直互靠密布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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