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新颖的天冬酰胺酶变体及其用途在审
申请号: | 201310269344.8 | 申请日: | 2008-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970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简·米特斯卡·拉恩·范德;马克·克里斯蒂安·斯托;艾瑟·兰格·德;利瑟特·默赫曼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帝斯曼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N9/82 | 分类号: | C12N9/82;C12N15/55;C12N15/80;C12N1/15;A23L1/015;A23L1/03;A61K38/50;A61P35/00;C12R1/685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肖善强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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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颖 天冬 酰胺酶 变体 及其 用途 | ||
1.具有天冬酰胺酶活性的亲本多肽的变体,其中,所述变体具有下述氨基酸序列,在与SEQ ID NO:3所示的序列进行比对时,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对应于氨基酸41、53、62、63、64、66、70、71、73、74、76、77、88、90、91、101、102、103、104、106、107、108、109、111、119、122、123、132、140、142、143、145、161、162、163、164、168、169、170、195、211、213、214、215、216、217、218、219、220、228、232、233、234、235、262、267、268、269、270、271、272、273、293、295、297、298、299、300、301、302、303、304、310、314、317、318、319、321、323、324、325、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或371中任何的氨基酸残基的至少一种取代,所述位置参照SEQ ID NO:3来定义,其中,所述亲本多肽与SEQ ID NO:3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2.权利要求1的变体,其中所述亲本多肽具有SEQ ID NO:3所示的序列。
3.权利要求1或2的变体,其中,所述变体具有下述氨基酸序列,在与SEQ ID NO:3所示的序列进行比对时,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对应于氨基酸41、53、63、64、66、73、74、76、77、88、90、91、101、106、111、119、122、123、132、140、145、161、170、195、211、218、228、232、233、262、267、293、295、297、299、300、301、303、304、310、314、317、321、324、330、332、333或371中任何的氨基酸残基的至少一种取代,所述位置参照SEQ ID NO:3来定义。
4.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变体,其中,所述变体具有下述氨基酸序列,在与SEQ ID NO:3所示的序列进行比对时,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第41位的Ile、第53位的Tyr、第63位的Gly或Val或Ser、第64位的Pro、第66位的Pro、第73位的Lys、第74位的Ala、第76位的Thr、第77位的Ile、第88位的Tyr或Pro、第90位的Val、第91位的Glu、第101位的Val、第106位的Pro、第111位的Gly、第119位的Asn、第122位的His、第123位的Ala、第132位的Ser、第140位的Asn、第145位的Ser、第161位的Leu、第170位的Thr、第195位的Asp、第211位的Ser、第218位的Val、第228位的His、第232位的Val、第233位的Val、第262位的Cys或His、第267位的Tyr、第293位的Ser或Val、第295位的Ser、第297位的Ser、第299位的Ser、第300位的Ile、第301位的Pro、第303位的Ser、第304位的Thr、第310位的Val、第314位的Asp、第317位的Ile、第321位的Thr、第324位的Gly、第330位的Ser、第332位的Ala、第333位的Glu或第371位的Met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位置参照SEQ ID NO:3来定义。
5.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变体,其中,所述变体具有下述氨基酸序列,在与SEQ ID NO:3所示的序列进行比对时,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对应于氨基酸53、63、64、66、73、74、76、77、88、101、140、170、293中任何的氨基酸残基的至少一种取代,所述位置参照SEQ ID NO:3来定义。
6.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变体,其中,所述变体具有下述氨基酸序列,在与SEQ ID NO:3所示的序列进行比对时,所述氨基酸序列包含第53位的Tyr、第63位的Gly或Val、第64位的Pro、第66位的Pro、第73位的Lys、第74位的Ala、第76位的Thr、第77位的Ile、第88位的Tyr或Pro、第101位的Val、第140位的Asn、第170位的Thr、第293位的Ser或Val中的一个或多个,所述位置参照SEQ ID NO:3来定义。
7.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变体,其与所述亲本天冬酰胺酶多肽具有至少80%的同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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