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复配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53770.5 | 申请日: | 2013-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23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周耀振;范文忠;谭瑞成;刘建华;刘学军;陈绍娥;刘智忠;吴一凡;冯秀珍;殷爱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90 | 分类号: | A01N43/90;A01P13/00;A01N39/04 |
代理公司: | 南京君陶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15 | 代理人: | 奚胜元 |
地址: | 215301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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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 组合 | ||
1.一种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活性组分:五氟磺草胺,
第二活性组分:二甲四氯及其衍生物,
上述两种活性组分按重量百分比的配比范围是800:1~1:8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活性组分按重量百分比的配比范围是500:1~1:50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活性组分按重量百分比的配比范围是300:1~1:3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活性组分按重量百分比的配比范围是100:1~1:1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种活性组分按重量百分比的配比范围是20:1~1:20。
6.根据权利要求1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甲四氯衍生物为二甲四氯异丙酸、二甲四氯丁酸、二甲四氯丁酸丁酯、二甲四氯异辛酯、二甲四氯乙硫酯、二甲四氯硫代乙酯、二甲四氯钠盐、二甲四氯钾盐、二甲四氯异丙胺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复配除草组合物可配制成农业上允许的任意剂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复配除草组合物的剂型为可湿性粉剂、乳油、悬浮剂、油悬浮剂、微囊剂、微乳剂、水乳剂、悬浮乳剂、水分散粒剂、ZC。
9.一种复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含权利要求1中的协同有效量的活性化合物组合与至少一种制剂技术常用助剂混合。
10.一种协同防治不希望有的植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权利要求1的复配除草组合物施用于不希望有的植物的生长场所或叶或茎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希望有的植物为稗草(Echinochloa crusgalli L.Beauv)、稻稗、异型莎草(Cyperus difformis Linn.)、耳叶水苋(Ammannia aurenaria H.B.K.)扁秆藨草(Scirpus planiculmis)、三棱草(Cyperus rotundus L.)、泽泻(Alismataceae)、野慈姑(Sagittariatrifolia)、陌上菜、田菁(Sesbania exaltata)、竹节花(Commelina diffusa)、鸭舌草(Monochoria vaginalis)、节节草(Equisetum ramosissimum Desf)、鸭跖草(Herba Commelinae)、水竹叶(Mllrdanniatriguetra)、野荸荠(Heleocharis plantagineiformis Tang et Wang)、日照飘拂草(Fimbristylis miliacea(L.) Va)、碎米莎草(Cyperus iria L.)。
12.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权利要求1的复配除草组合物在有益作物植株、有益作物的种子或有益作物的其它繁殖部分存在下施用。
13.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益作物为谷类作物。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有益作物为水稻和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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