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船用可升降移动支柱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561246.7 | 申请日: | 2012-1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758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20 |
| 发明(设计)人: | 傅惠田;胡文;庄利军;张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3C5/02 | 分类号: | B63C5/02 |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崔滨生 |
| 地址: | 26600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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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船用可 升降 移动 支柱 | ||
1.一种船用可升降移动支柱,包括立柱,所述立柱顶端和底端分别设有上底板和下底板,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立柱外套装有多个脚轮的推车,在所述推车与所述立柱之间的空腔内设有至少两根拉簧,每一所述拉簧上端连接在所述推车上,下端连接在所述立柱上,所述立柱在非承重状态下,所述立柱受所述拉簧拉力被向上拉,处于提升状态,所述立柱下底板不与地面接触,所述立柱在承重状态下,所述立柱克服所述拉簧拉力落下,所述立柱下底板与地面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船用可升降移动支柱,其特征在于:共有四根所述拉簧,前后各两根,所述拉簧倾斜设置,所述拉簧的轴线与水平之间的倾斜角度为55°-6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船用可升降移动支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推车内壁和立柱上焊接有拉簧眼板,所述拉簧挂在所述拉簧眼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种船用可升降移动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轮为四个,两个固定轮,两个万向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船用可升降移动支柱,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的上底板和下底板上均焊接有肘板。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船用可升降移动支柱,其特征在于:装上所述拉簧后,所述立柱距地面距离保持在50±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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