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健食品配方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71214.8 | 申请日: | 2012-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197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陈永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永娟 |
主分类号: | A23L1/168 | 分类号: | A23L1/168;A23L1/29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 代理人: | 胡定华 |
地址: | 2261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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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保健食品 配方 | ||
1.一种保健食品配方, 其特征在于:其配方为:糯米15~20%、红薯5~8%、红枣3~8%、桂圆4~10%、莲子3~7%、蜂蜜3~5%、玉米5~9%、冰糖2~5%、核桃仁5~10%、枸杞2~5%、柏子仁3~8%、栗子3~8%、葡萄干3~7%,其余为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食品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方中各原料及其重量比是:糯米18%、红薯6%、红枣5%、桂圆6%、莲子5%、蜂蜜4%、玉米7%、冰糖3%、核桃仁8%、枸杞3%、柏子仁5%、栗子5%、葡萄干4%,其余为水。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方中还添加有5~7%芝麻。
4. 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方中还添加有3~6%山药。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保健食品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方中还添加有3~6%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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