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强度钢板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180023000.8 | 申请日: | 2011-05-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92910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16 |
| 发明(设计)人: | 诹访嘉宏;山本研一;前田大介;广濑智史;重里元一;吉永直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日铁住金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22C38/00 | 分类号: | C22C38/00;C21D9/46;C22C38/14;C22C38/58;C21C7/04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周欣;陈建全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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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强度 钢板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以质量%计,含有:
C:0.03~0.30%、
Si:0.08~2.1%、
Mn:0.5~4.0%、
P:0.05%以下、
S:0.0001~0.1%、
N:0.01%以下、
酸可溶Al:超过0.004%且为2.0%以下、
酸可溶Ti:0.0001~0.20%、
选自Ce、La中的至少1种的合计:0.001~0.04%
剩余部分包含铁及不可避免的杂质,
将Ce、La、酸可溶Al及S的质量%分别定义为[Ce]、[La]、[酸可溶Al]及[S]时,[Ce]、[La]、[酸可溶Al]及[S]满足0.02≤([Ce]+[La])/[酸可溶Al]<0.25、且0.4≤([Ce]+[La])/[S]≤50,
钢组织以面积率计包含1~50%的马氏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以质量%计,进一步含有选自由下述元素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
Mo:0.001~1.0%、
Cr:0.001~2.0%、
Ni:0.001~2.0%、
Cu:0.001~2.0%、
B:0.0001~0.005%、
Nb:0.001~0.2%、
V:0.001~1.0%、
W:0.001~1.0%、
Ca:0.0001~0.01%、
Mg:0.0001~0.01%、
Zr:0.0001~0.2%、
选自Sc及从Pr至Lu的镧系元素中的至少1种的合计:0.0001~0.1%、
As:0.0001~0.5%、
Co:0.0001~1.0%、
Sn:0.0001~0.2%、
Pb:0.0001~0.2%、
Y:0.0001~0.2%、
Hf:0.0001~0.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酸可溶Ti为0.0001%以上且低于0.008%。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酸可溶Ti为0.008~0.20%。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Ce]、[La]、[酸可溶Al]及[S]满足0.02≤([Ce]+[La])/[酸可溶Al]<0.15。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Ce]、[La]、[酸可溶Al]及[S]满足0.02≤([Ce]+[La])/[酸可溶Al]<0.10。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酸可溶Al超过0.01%且为2.0%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上述钢组织中,当量圆直径为0.5~2μm的夹杂物的个数密度为15个/mm2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上述钢组织中,当量圆直径为1.0μm以上的夹杂物中,长径除以短径得到的长宽比为5以上的延伸夹杂物的个数比例为20%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上述钢组织中,当量圆直径为1.0μm以上的夹杂物中,在由Ce、La的至少1种、O、S的至少1种形成的氧化物或硫氧化物、或由Ce、La的至少1种、Si、Ti的至少1种、O、S的至少1种形成的氧化物或硫氧化物上析出了MnS、TiS、(Mn,Ti)S的至少1种的夹杂物的个数比例为10%以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强度钢板,其特征在于,上述钢组织中,当量圆直径为1μm以上、且长径除以短径得到的长宽比为5以上的延伸夹杂物的体积个数密度为1.0×104个/mm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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