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固定道岔与轨道车辆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84265.6 | 申请日: | 2011-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20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发明(设计)人: | 覃小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覃小卫 |
主分类号: | E01B7/12 | 分类号: | E01B7/12;B61F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1100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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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道岔 轨道 车辆 | ||
1.固定道岔与轨道车辆,包括左轨道、右轨道、左交叉轨道、道岔左缝、岔尖左缝、右交叉轨道、岔道右缝、岔尖右缝和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左轨道、右轨道、左交叉轨道、右交叉轨道固定于路基上,左交叉轨道位于左轨道和右轨道之间,其下端与左轨道形成的间隔成为道岔左缝,上端与右轨道形成的间隔成为岔尖左缝,右交叉轨道位于左轨道和右轨道之间,其下端与右轨道形成的间隔成为道岔右缝,上端与左轨道形成的间隔成为岔尖右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道岔与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轨道车辆包括左前轮、右前轮、左后轮、右后轮四个承重轮和左前导向轮、左后导向轮、右前导向轮、右后导向轮四个导向轮,四个承重轮安装在轨道车辆底部,轮缘均在内侧,与轨道接触,四个导向轮安装在轨道车辆底部,轮缘均在外侧,可以上下活动,提起则脱离轨道,落下则卡在轨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道岔与轨道车辆,其特征在于道岔左缝、岔尖左缝、道岔右缝和岔尖右缝的宽度大于轨道车辆承重轮和导向轮宽度,可以使承重轮和导向轮从中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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