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改善睡眠的保健食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49166.8 | 申请日: | 2011-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82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13 |
发明(设计)人: | 王卫;董世波;梁大连;马河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101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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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改善 睡眠 保健食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用于改善睡眠的保健食品及其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制剂由人参、茯苓、远志提取物和灵芝孢子粉为活性成分与药用辅料组成,并且按含活性成分为0.01%-99.99%与含药用辅料为99.99%-0.01%的任意配比制成100%的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食品复方制剂,其特征为所述制剂为硬胶囊剂、软胶囊、片剂及颗粒剂中的任意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获得的提取物的生药配比为:人参∶远志∶茯苓∶灵芝孢子粉=0.1-5∶0.1-5∶1-10∶0.1-0.2。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该制剂中的活性提取物是由如下原料药制成的:人参∶远志∶茯苓∶灵芝孢子粉=1∶1∶3∶0.1。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参提取物为人参水提物或醇提物或提取后过柱精制物。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远志提取物为远志水提物或醇提物或提取后过柱精制物。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茯苓提取物为茯苓水提物或醇提物或提取后过柱精制物。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食品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灵芝孢子粉为灵芝孢子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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