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及其控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01678.2 | 申请日: | 2011-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596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30 |
发明(设计)人: | 王新果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T7/12 | 分类号: | B60T7/12;B60R21/01 |
代理公司: | 合肥诚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9 | 代理人: | 汤茂盛 |
地址: | 241009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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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限速 警示 防护 系统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包括可对前方车辆的车速和车距进行追踪的车载雷达以及可获得自身车速的车载传感器,车载雷达和车载传感器与可对其信息进行处理的单片机输入端相连,单片机输出端与警报装置以及汽车自动刹车装置相连,所述系统还包括与车载传感器连接的车速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与单片机输入端连接的人为刹车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雷达为毫米波车载雷达。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报装置为警报灯或音频设备。
5.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①车载雷达获得前方车的速度和车距,并将该信息传递给单片机;速度传感器将采集到的自身车速传送给单片机;
②通过单片机分析:若前方车的相对速度大于或等于零,车距小于当前车速相对的安全距离,则单片机发出指令启动警报装置发出警告;若前方车的相对速度小于零,车距小于当前车速相对的安全距离,则单片机发出指令启动警报装置发出警告,警报装置启动后若在设定时间单片机未获得人为刹车装置信号且车速未降低,则单片机发出指令启动汽车自动刹车装置,否则不启动汽车自动刹车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单片机输入端与人为刹车装置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一种汽车限速警示防护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雷达为毫米波车载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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