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杀虫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201080044875.1 | 申请日: | 2010-10-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483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04 |
| 发明(设计)人: | A·佐斯奇克;M·斯皮尼;G·J·哈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先正达参股股份有限公司;辛根塔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25/10 | 分类号: | A01N25/10;A01N25/24;A01N25/26;A01N25/32;A01N61/00;A01P13/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李华英 |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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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杀虫 组合 | ||
本发明涉及包含除草剂的适用于种子处理的农药组合物及其在农业领域中的用途。
几十年来,除草剂在农业领域中一直用于控制杂草和不需要的植物以及植被。在商业上,其通常已用于叶面及土壤施用之应用。除草剂并未在商业上用于地下施用,如处理种子,因为据信除草剂通常不具有足够的除草活性或会对农作物产生损害。本发明旨在克服上述偏见。
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适用于种子处理的新颖组合物,该组合物在播种后提供除草活性。通过鉴定和筛选适宜除草剂,根据本发明的组合物现可被施用以及用于地下施用,特别是用于种子处理,其中所述除草剂在播种的种子周围表现出除草活性。这能改善早期农作物的定植,产生较大的根和/或茎叶群。与常规的土壤施用的除草剂相比,通过用所述除草剂处理种子降低了所述除草剂的总量。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可不必进行除草剂的首次土壤及/或叶面喷洒。本发明引起的环境问题也较少,因为其可减少渗入到地下水中的除草剂的量。此外,本发明的组合物可允许在困难的生长条件(如土壤类型,土壤湿度等)下增强药效。本发明还能有针对性的控制杂草。
这通过适用于种子处理的农药组合物来实现,所述农药组合物包含可在土壤中侧向移动的除草剂及粘合剂聚合物。在本申请的上下文中,措辞“适用于种子处理的除草剂”或“种子处理除草剂”是指可施用于种子且在播种后表现出除草活性的除草剂、前体(procide)和/或其代谢物。与未处理的种子进行比较,通过杂草及杂草生物量的显著减少,或甚至种植的种子周围不存在杂草的情况而观察到此除草活性。在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所述除草剂在用其处理且种植于土壤中的种子周围至少1cm的圆周内表现出除草活性。优选地,所述除草剂在处理且种植的种子周围至少2cm的圆周内,更优选至少5cm的圆周内,并且最优选至少10cm的圆周内表现出除草活性。
此外,适用于种子处理的除草剂通常不易在土壤中分解或劣变为非活性物质,相反地,除草剂会优选地以其仍可表现出除草功效且能够控制杂草的量与时间保留于土壤中。易于在土壤中变质而不适合作为种子处理除草剂的除草剂的一个实例为草甘膦(glyphosate)。
此除草活性通常可通过在土壤中移动的除草剂来实现。在本申请上下文中,措词“在土壤中侧向移动”是指除草剂在经处理的种子上被施用于土壤后经由土壤迁移且控制杂草,所述迁移为侧向移动或侧向移动与竖向移动的组合。术语“杂草控制”是指控制杂草或其它长出土壤超出土壤表面且变得为旁观者可见的植被,该杂草控制不是或不仅是针对控制诸如列当(Orobanche)或独脚金(Striga)的寄生杂草。所述土壤可为本领域中已知且可用于农业的任何类型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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