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行车的煞车钢索总成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76155.2 | 申请日: | 2010-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39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乔治·法兰屈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熊实业有限公司;贝尔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L3/02 | 分类号: | B62L3/0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国城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车 煞车 钢索 总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自行车,特别是指一种自行车的煞车钢索总成。
背景技术
传统自行车的煞车钢索总成主要包含有一主煞车钢索、一副煞车钢索,以及一吊线架,其中,主煞车钢索的一端固定于一煞车握把,另一端固定于吊线架,副煞车钢索则是绕过吊线架,再利用二微调螺丝让副煞车钢索的两端固定在一煞车夹器。通过此,当按压煞车杆时,便能通过主煞车钢索、吊线架,以及副煞车钢索而带动煞车夹器,让煞车夹器夹住轮框,以达到煞车的效果。
然而,前述的设计除了具有组装麻烦的缺失之外,因副煞车钢索锁于吊线架的部位是长期处在绷紧的状态,使得副煞车钢索很容易发生疲劳破坏的现象,或是因组装不确实导致副煞车钢索与吊线架松脱;此外,为了提供良好的煞车性能,骑乘者必须要通过专业技师才能将副煞车钢索与煞车夹器之间调整到最适当且最安全的煞车做动行程,但是却会在调校过程中耗费许多时间与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行车的煞车钢索总成,其可避免煞车钢索发生疲劳破坏或松脱的现象。
本发明的次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行车的煞车钢索总成,其可方便调整煞车钢索的松紧度。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煞车钢索总成包含有一接合块、一主煞车钢索,以及二副煞车钢索,其中,该主煞车钢索的一端固定于该接合块,各该副煞车钢索的一端固定于该接合块,并与该主煞车钢索分别位于该接合块的两相对侧,如此便能达到组装方便与避免各该副煞车钢索产生疲劳破坏或是松脱造成危险的目的。
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该接合块为一压铸体,该主煞车钢索的一端与各该副煞车钢索的一端分别伸入该接合块内,并以压铸方式与该接合块固定。
在本发明的实施例中,更可包含一套设于主煞车钢索的微调旋钮,只要转动该微调旋钮,便可对该二副煞车钢索与煞车夹器之间的作动行程进行调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的局部剖视图。
【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煞车钢索总成10 接合块20
主煞车钢索30 第一锚部32
副煞车钢索40 第二锚部42
调整组件50 微调旋钮52
导管54 固定接头6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结构、特征及功效所在,兹列举一较佳实施例并配合下列图式说明如后。
请参阅图1,为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所提供的自行车的煞车钢索总成10,包含有一接合块20、一主煞车钢索30、二副煞车钢索40,以及一调整组件50。
接合块20是由金属材质以压铸方式制造而成的一压铸体。
主煞车钢索30的一端伸入接合块20内,并以压铸方式固定于接合块20,且主煞车钢索30伸入接合块20的一端形成一第一锚部32,用以增加与接合块20之间的结合强度,如图2所示;另外,主煞车钢索30的另一端固定于一煞车握把(图中未示)。
各副煞车钢索40的一端伸入接合块20内而与主煞车钢索30分别位于接合块20的两相对侧,并以压铸方式固定于接合块20,且各副煞车钢索40伸入接合块20的一端形成一第二锚部42,同样可增加与接合块20之间的结合强度,如图2所示;另外,各副煞车钢索40的另一端同样以压铸方式与一固定接头60作固定,使得各副煞车钢索40可通过固定接头60固定于一煞车夹器(图中未示)。
调整组件50套设于主煞车钢索30,并具有一微调旋钮52与一导管54,其中,微调旋钮52固定于一车架(图中未示),导管54以其两端分别连接于微调旋钮52与煞车握把。
经由上述结构可知,本发明的煞车钢索总成10主煞车钢索30与各副煞车钢索40利用压铸方式固定于接合块20,除了让整体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以避免产生松脱的现象,而且,各副煞车钢索40在固定于接合块20之后并非处在绷紧的状态,可有效避免产生疲劳破坏;另一方面,只要转动微调旋钮52,便能将各副煞车钢索40与煞车夹器之间的作动行程调整到最适当程度,并不需要再经过专业技师即可自行调整,让本发明的煞车钢索总成10具有操作的方便性之外,亦可提供良好的煞车性能,以增加骑乘时的安全性。
本发明于前揭实施例中所揭露的构成元件,仅为举例说明,并非用来限制本案的范围,其它等效元件的替代或变化,亦应为本案的申请专利范围所涵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台湾熊实业有限公司;贝尔公司,未经台湾熊实业有限公司;贝尔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10176155.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气体正压防尘电气控制柜
- 下一篇:变电站电力设备区室外照明遥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