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个人化商品组合交易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40372.6 | 申请日: | 2010-03-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080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05 |
发明(设计)人: | 韦建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韦建华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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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个人化 商品 组合 交易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商品交易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个人化商品组合交易系统。
背景技术
网络购物以成为一种新兴且热门的购物方式,人们已习惯从网物购买所需要的商品。目前以有多种网络购物的型式在使用中,如B to B,B to C,拍卖网等等,但是这些购物的型式均是商家提供特定的商品,买加再点选这些商品中的一或数项,以向商家购买商品。
再者有一种组合式的购物方式,最常见的是在速食店中的组合式商品贩卖,如某速食店中的A餐为汉堡一个(牛肉双层)、薯条一份、牛奶一杯。这种商品组合往往是商家所指定,消费者只能强迫接受。若消费者要有自己所需要的商品组合,则必需一一指定,这样不只消费者觉得烦琐,卖方也觉得相当的不便。
所以如果有一种可以同时结合网络与消费者所需要的商品组合的机制,则有助于解决上述所说明的消费者及商家之间的困扰。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的商品交易系统中,消费者所需要的商品组合与商家提供的商品组合不能同时结合的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中提出一种个人化商品组合交易系统,包含:一中央伺服器,其包含一处理器,一存储单元及相关的通讯接口;该中央伺服器应用该处理器及该存储单元划分出:一消费者数据库包含一消费者数据单元,一消费者产品组合单元;该消费者数据单元中记录消费者的基本数据;该消费者产品组合单元中记录消费者的自行设定的产品组合;至少一消费单元,经由一消费者接口该中央伺服器连通;该中央伺服器可提供消费者建立该消费者数据库;
该个人化商品组合交易系统尚包含:一商家数据库包含一商家数据单元,一商家产品型录,一商家销货条件表单;该商家数据单元中记录商家的基本数据;该商家产品型录中记录商家的产品,售价,产品介绍;该商家销货条件表单中记录商家的销货条件;至少一商家单元;其中商家经由一商家接口与该中央伺服器连通;该中央伺服器可提供商家建立该商家数据库,一中介接口,位在该中央伺服器中,用于经由该消费者数据库及该商家数据库中介该消费者单元与该商家单元;主要是将商家数据库的资讯提提供给消费者,且将消费者点选的产品组合提供给商家,以使得双方可进行交易。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消费者可以简单的商品名称取代复杂的一一点选的方式,另外商家也很不用一一记录,可直接叫出系统中的消费者组合,工作简化且时间缩短,相对的也减少成本。
由下文的说明可更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特征及其优点,阅读时并请参考附图。
附图说明
图1显示本发明中硬件连结;
图2显示本发明的整体系统;
图3显示本发明中消费者数据库的结构;
图4显示本发明中商品数据库的结构。
附图标记说明:
10-中央伺服器;11-处理器;12-存储单元;13-通讯接口;21-中介单位;22-消费者数据库;23-商家数据库;30-消费者单元;31-消费者接口;40-商家单元;41-商家接口;221-消费者数据单元;222-消费者产品组合单元;223-消费者连结表单;231-商家数据单元;232-商家产品型录;233-商家销货条件表单。
具体实施方式
现就本案的结构组成,及所能产生的功效与优点,配合图式,举本案的一较佳实施例详细说明如下,
本发明的硬件架构主要包含:
一中央伺服器10,其包含一处理器11,一存储单元12及相关的通讯接口13等。该中央伺服器10应用该处理器11及该存储单元12划分出一消费者数据库22及一商家数据库23。该消费者数据库22中包含一消费者数据单元221,一消费者产品组合单元222,一消费者连结表单223。该商家数据库23包含一商家数据单元231,一商家产品型录232,一商家销货条件表单233。
至少一商家单元40,其中商家经由一商家接口41如电脑,手机,PDA等与该中央伺服器10连通。该中央伺服器可提供商家建立该商家数据库23,商家可在该商家数据库23的该商家数据单元231中记录商家的基本数据,如店名,地址,电话等。商家可在该商家数据库23的该商家产品型录232中记录商家的产品,售价,产品介绍等,如速食店可在网站上销售汉堡、薯条、饮料、炸鸡等商品,及服饰店可在网站上销售各式衣服、裤子等商品。商家可在该商家数据库23的该商家销货条件表单233中记录商家的销货条件等。如商家可自行设定付款方式(如现金或转帐、信用卡付款等),取货条件及方式(如付款后取货或货到付款等)给消费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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