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镜面反射式人脸定位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11617.5 | 申请日: | 2009-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651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陈为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学院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K9/20;G03B15/00 |
代理公司: | 昆明合众智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53113 | 代理人: | 朱玉丹 |
地址: | 650118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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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 式人脸 定位 装置 | ||
1.镜面反射式人脸定位装置,包括摄像头(1),其特征在于,在摄像头(1)处设置一面正对被识别者的校正镜(2),校正镜的镜面上设有对准标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面反射式人脸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对准标记包括有双眼对准标记(4)和鼻子对准标记(3),双眼对准标记(4)为水平线或两个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椭圆孔或圆孔,鼻子对准标记(3)为处于双眼对准标记中间,与双眼对准标记垂直的直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面反射式人脸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对准标记包括在鼻子对准标记(3)下方设有1个嘴对准标记(5),嘴对准标记的对称轴线与鼻子对准标记(3)重合,嘴对准标记为矩形框水平线或圆形。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镜面反射式人脸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对准标记包括下巴对准标记(6),下巴对准标记(6)设在嘴对准标记(5)下方,下巴对准标记为倒三角形的图形,下巴对准标记(6)的对称轴线与鼻子对准标记(3)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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