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88350.2 | 申请日: | 2008-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493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21 |
发明(设计)人: | 金山尚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谐波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35/18 | 分类号: | F16H35/18;F16H37/00;F16H1/1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方晓虹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齿轮 同心 机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同心双轴机构,尤其涉及驱动一方的轴旋转的致动器不构成驱动另一方的轴旋转的致动器的负载的、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
背景技术
在同心双轴机构中,当将致动器装载在各个轴A、B上后,一方的致动器例如A轴驱动用的致动器需要将另一方的B轴驱动用的致动器作为负载加以驱动。其结果,对A轴驱动用的致动器作用有比B轴驱动用的致动器大的负载。尤其是在高速驱动时,B轴的致动器构成A轴的致动器的负载是很大的缺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驱动一方的轴旋转的致动器不构成驱动另一方的轴旋转的致动器的负载的、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
本发明的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A轴;朝与A轴成规定角度的方向延伸的B轴;驱动侧锥齿轮,该驱动侧锥齿轮相对于A轴没有干涉地同心状态地配置,且以可绕与所述A轴的中心轴线共同的中心轴线自由旋转的状态得到支撑;与驱动侧锥齿轮啮合并以同心状态与B轴连接固定的被驱动侧锥齿轮;对A轴进行旋转驱动的A轴致动器;以及对驱动侧锥齿轮进行旋转驱动的B轴致动器。
本发明中,相对于A轴没有干涉地设有同心状的驱动侧锥齿轮,并设有与该驱动侧锥齿轮啮合的被驱动侧锥齿轮,将B轴以同心状态连接固定在该被驱动侧锥齿轮上。通过利用A轴致动器以外的B轴致动器来对驱动侧锥齿轮进行驱动,可实现不与A轴干涉的对B轴的驱动。另外,A轴致动器不构成B轴致动器的负载,B轴致动器也不构成A轴致动器的负载。因此在高速驱动时有利。A轴与B轴之间的角度也可不是直角,可通过锥齿轮的设计来自由地设定。
在此,可采用如下结构,即,配置:将A轴以可自由旋转的状态予以支撑的台架;以同心状态固定在A轴上的A轴驱动带轮;以同心状态和可自由旋转的状态安装在A轴上的B轴驱动带轮;架设在固定于A轴致动器的输出轴上的输出侧带轮与A轴驱动带轮之间的A轴驱动皮带;以及架设在固定于B轴致动器的输出轴上的输出侧带轮与B轴驱动带轮之间的B轴驱动皮带,并将所述驱动侧锥齿轮以同心状态连接固定在所述B轴驱动带轮上。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应用了本发明的、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的立体图。
图2是图1的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的纵向剖视图。
(符号说明)
1 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
2 垂直台架
3 A轴
4 A轴驱动带轮
6 B轴驱动带轮
7 驱动侧锥齿轮
8 被驱动侧锥齿轮
9 B轴
10 支撑架
10a 垂直臂部分
10b 水平臂部分
11 A轴致动器
11a 输出轴
12 B轴致动器
12a 输出轴
13,14 输出侧带轮
15 A轴驱动皮带
16 B轴驱动皮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对应用了本发明的、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的实施形态进行说明。
图1是表示本实施形态的、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的立体图,图2是其纵向剖视图。使用了锥齿轮的同心双轴机构1(以下有时简称为“同心双轴机构1”)具有圆筒状的垂直台架2,A轴3以可自由旋转的状态垂直支撑在该垂直台架2的上端部上。在从垂直台架2朝上方突出的A轴3的轴部分的下端部上以同心状态固定着A轴驱动带轮4。B轴驱动带轮6以同心状态和可自由旋转的状态通过轴承支撑在A轴3的前端部上。
驱动侧锥齿轮7以同心状态固定在B轴驱动带轮6的上端。该驱动侧锥齿轮7安装成与A轴3不干涉。被驱动侧锥齿轮8以正交的状态与驱动侧锥齿轮7啮合。B轴9以同心状态与被驱动侧锥齿轮8连接固定。该B轴9以可自由旋转的状态支撑在呈L字形的支撑架10的垂直臂部分10a的上端部上。支撑架10的下侧的水平臂部分10b的前端固定在A轴3上的A轴驱动带轮4与B轴驱动带轮6之间的部位上。
在此,在垂直台架2的侧方垂直地配置有A轴致动器11和B轴致动器12,它们分别由未图示的支撑部件支撑。在它们的输出轴11a、12a上分别同心状态地固定有输出侧带轮13、14。各输出侧带轮13、14配置成与A轴驱动带轮4和B轴驱动带轮6处于相同高度位置,在输出侧带轮13与A轴驱动带轮4之间架设有A轴驱动皮带15,在输出侧带轮14与B轴驱动带轮6之间架设有B轴驱动皮带1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谐波传动系统有限公司,未经谐波传动系统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08835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包含二聚二亚油酸和多元醇的酯和半晶聚合物的化妆品组合物
- 下一篇:指甲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