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装置及其背光模块无效
申请号: | 200710089855.6 | 申请日: | 2007-04-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8131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8 |
发明(设计)人: | 陈炜森;毛立维;谢欣珀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陶凤波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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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 显示装置 及其 背光 模块 | ||
1. 一种背光模块,包含:
壳体,具有第一连结部以及第二连结部;以及
发光源承载基板,具有承载部、第一固定部以及第二固定部,该第一固定部与该第二固定部设置于该承载部的两侧,该第一固定部与该第一连结部相连结,该第二固定部与该第二连结部相连结,俾使该发光源承载基板固定于该壳体。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壳体具有底板以及至少一侧壁,该侧壁设置于该底板的周缘。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第一连结部与该第二连结部分别设置于该侧壁。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第一连结部设置于该侧壁,该第二连结部设置于该底板。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第一连结部与该第一固定部相互粘合、锁合或嵌合。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第二连结部与该第二固定部相互粘合、锁合或嵌合。
7.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块,还包含导热介质,设置于该壳体与该发光源承载基板之间。
8. 一种背光模块,包含:
壳体,具有第一连结部以及第二连结部;
压板,具有第三连结部以及第四连结部,该第三连结部与该壳体的该第一连结部相连结;以及
发光源承载基板,具有承载部、第一固定部以及第二固定部,该第一固定部与该第二固定部设置于该承载部的两侧,该第一固定部与该压板的该第四连结部相连结,该第二固定部与该壳体的该第二连结部相连结,俾使该发光源承载基板固定于该壳体与该压板之间。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壳体具有底板以及至少一侧壁,该侧壁设置于该底板的周缘。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第一连结部设置于该侧壁,该第二连结部设置于该底板。
11.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第一连结部与该第三连结部相互扣合、粘合、锁合或嵌合。
12.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第二连结部与该第二固定部相互粘合、锁合或嵌合。
13.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块,其中该第四连结部与该第一固定部相互粘合、锁合或嵌合。
14.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背光模块,还包含导热介质,设置于该壳体与该发光源承载基板之间。
15.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含:
液晶显示面板;以及
背光模块,设置于该液晶显示面板的一侧,该背光模块具有壳体以及发光源承载基板,该壳体具有第一连结部以及第二连结部,发光源承载基板具有承载部、第一固定部以及第二固定部,该第一固定部与该第二固定部设置于该承载部的两侧,该第一固定部与该第一连结部相连结,该第二固定部与该第二连结部相连结,俾使该发光源承载基板固定于该壳体。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壳体具有底板以及至少一侧壁,该侧壁设置于该底板的周缘。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连结部与该第二连结部分别设置于该侧壁。
18.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一连结部设置于该侧壁,该第二连结部设置于该底板。
19.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一连结部与该第一固定部相互粘合、锁合或嵌合。
20.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第二连结部与该第二固定部相互粘合、锁合或嵌合。
21.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该背光模块还包含导热介质,设置于该壳体与该发光源承载基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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