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木糖醇调味品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60608.3 | 申请日: | 2007-12-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831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 发明(设计)人: | 赵发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中英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1/236 | 分类号: | A23L1/236;A23L1/09;A23L1/307;A23L1/2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00384天津市南开区物华道***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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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糖醇 调味品 | ||
1、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它是在调味品中加入木糖醇作为甜味剂,木糖醇与调味品的比例为0.5%~50%∶50%~99.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调味品是食醋、酱油、蚝油、酱类或涮肉调料中的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酱类是黄豆酱、甜面酱、豆瓣酱或豆豉酱中的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调味品是食醋,木糖醇与食醋的比例为10%∶9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调味品是酱油,木糖醇与酱油的比例为15%∶85%。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调味品是涮肉调料,木糖醇与涮肉调料的比例为40%∶60%。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酱类是黄豆酱,木糖醇与黄豆酱的比例为20%∶80%。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酱类是甜面酱,木糖醇与甜面酱的比例为25%∶75%。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酱类是豆瓣酱,木糖醇与豆瓣酱的比例为30%∶70%。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说的一种木糖醇调味品,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酱类是豆豉酱,木糖醇与豆豉酱的比例为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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