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电话和短信报警功能的监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20151586.2 | 申请日: | 2006-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8011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21 |
发明(设计)人: | 吴丽颖;王炳强;李承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1/04 | 分类号: | H04M11/04;H04M3/42;H04Q7/2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肖莉丽 |
地址: | 300457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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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电话 短信 报警 功能 监控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监控系统,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具有电话和短信报警功能的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为了社会的公共安全,打击犯罪,在银行、政府、商场等场合安装有监控系统。现有的监控系统中广泛使用数字视频摄像机(Digital VideoRecorder简称DVR)将摄像头的视频和音频输入进行处理后存储在硬盘中。当监测到事件发生时,输出报警信号给报警模块,由报警模块触发声光报警器进行报警。由于声光报警器的报警区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当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在报警区域外时,则无法将报警信息通知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无法对现场的事件进行处理,使公共安全受到威胁,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在有事件发生时,能将报警信息通过网络服务器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报警的监控系统。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具有电话和短信报警功能的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DVR内部电子线路和网络控制器,所述DVR内部电子线路中的微控制器与报警模块连接,所述报警模块与网络控制器连接,所述网络控制器分别与报警信息存储器和发射器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下述技术效果:
由于在事件发生时,DVR在进行报警后,由网络控制器收集发生报警的通道的信息和报警通知人的手机信息,然后发送给公用DHCP服务器,再由DHCP服务器将报警信息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发送给通知人,因此,可以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事件的发生,而不受报警区域的限制,使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对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有电话和短信报警功能的监控系统的内部电路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具有电话和短信报警功能的监控系统的内部电路示意图,包括DVR内部电子线路和网络控制器,所述DVR内部电子线路中的微控制器与报警模块连接,为了实现电话和短信报警,所述报警模块与网络控制器连接,所述网络控制器分别与报警信息存储器和发射器连接。
首先,将报警信息存储在报警信息存储器中,DVR在进行报警后,由网络控制器收集发生报警的通道的信息和报警通知人的手机信息,然后通过发射器发送给公用DHCP服务器,此DHCP服务器必须同时也是语音交换服务器和网络短信发送服务器,信息发送的工作都由DHCP服务器来完成。由DHCP服务器将报警信息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发送给通知人。
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所公开的涉及一种具有电话和短信报警功能的监控系统进行了特别描述,以上描述的实施例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有的变化和修改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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