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感光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02106774.0 | 申请日: | 2002-03-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374557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0-16 |
| 发明(设计)人: | 小松利夫;佐竹一义;新田健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札·印克帖克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G03C1/66 | 分类号: | G03C1/6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赵仁临,范明娥 |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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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感光 组合 | ||
1.一种感光组合物,其包括:
(A)至少一种选自重铬酸盐和/或铬酸盐的感光剂;
(B)一种水溶性高分子物质;
(C)至少一种选自多元醇和/或醚的感光度促进剂;
(D)水。
2.权利要求1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感光度促进剂(C)的比例是每100份(重量)所述水溶性高分子物质对应5到40份(重量)。
3.权利要求1或2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的至少一种感光度促进剂(C)的比例是这样的:当采用该感光组合物形成感光膜时,所述的至少一种感光度促进剂(C)在该膜中存留有5-20wt.%。
4.权利要求1-3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形成感光膜,当其以5μm的厚度通过“测定感光度的柯达二号照相梯级板”(密度:0.05-3.05,级数:21)曝露于超紫外线时,得到梯级感光度5级所需的曝光量是500-5000mJ/cm2。
5.权利要求1-4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物质(B)是至少一种选自酪蛋白,聚乙烯醇,明胶和鱼胶的物质。
6.权利要求5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物质(B)是酪蛋白,所述酪蛋白选自酸酪蛋白,酪蛋白酸铵和酪蛋白酸钠。
7.权利要求5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物质(B)是聚乙烯醇,所述聚乙烯醇选自聚乙烯醇,阳离子型聚乙烯醇和阴离子型聚乙烯醇,它们的平均聚合度是300到3000,皂化度是70.0到99.0mol%。
8.权利要求5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水溶性高分子物质(B)是明胶,所述明胶选自酸处理的明胶和碱处理的明胶。
9.权利要求1-3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其中的每一多元醇和醚的分子量或重均分子量不高于400。
10.权利要求1-3和9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其中的每一多元醇和醚的沸点高于100℃。
11.权利要求1-3,9和10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感光度促进剂包含至少一种选自乙二醇,丙二醇,双丙甘醇,亚丙基二醇,二甘醇,聚乙二醇,和甘油的多元醇。
12.权利要求1-3,9和10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感光度促进剂包含至少一种选自乙二醇单甲基醚,乙二醇单丁基醚,二甘醇单甲基醚,二甘醇单丁基醚,三甘醇单丁基醚,三甘醇单异丁基醚,双丙甘醇单甲基醚,聚乙二醇单甲基醚,聚乙二醇单乙基醚。
13.权利要求1-12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其还包括一种防腐剂。
14.权利要求1-13任一项的感光组合物,其还包括一种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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