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樱桃泡酒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46676.4 | 申请日: | 2012-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430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27 |
发明(设计)人: | 李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荣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C12G3/06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陈左 |
地址: | 677500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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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樱桃泡酒的制作方法,采摘成熟的樱桃晒干后,放入玻璃瓶或陶瓷瓶内用35-45度的白酒泡制而成,樱桃与白酒的重量比为1∶5-10,温度最好在15-25℃,不超过32℃。可适当加入冰糖调配,加糖量为樱桃重量的12-14%,溶解糖时要用原酒搅拌溶解。密封后在通风避光的常温下贮藏60-90天即可开封饮用,味美甘醇,贮藏时间越长越好。采用本发明技术方案得到的泡制樱桃酒,具有樱桃的香味以及清柔醇厚的酯香味,酒液清透明,酸甜适口,色泽鲜艳,呈玫瑰红色或淡红色,酒度12-16度。适合不同人群适量饮用,有益于身心健康。 | ||
搜索关键词: | 樱桃 制作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樱桃泡酒的制作方法,其特征是,将成熟的樱桃晒干后,放入玻璃瓶或陶瓷瓶内用35‑45度的白酒泡制,樱桃与白酒的重量比为1∶5‑10,温度在15‑25℃;密封后在容器中常温避光密闭泡制60‑90天即可开封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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