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养生产品及其发酵工艺在审
申请号: | 201710111272.2 | 申请日: | 2017-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585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0 |
发明(设计)人: | 程洪周 | 申请(专利权)人: | 程洪周 |
主分类号: | A23L33/00 | 分类号: | A23L33/00;A23L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李丙林 |
地址: | 233102 安徽省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养生 产品 及其 发酵 工艺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保健品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养生产品及其发酵工艺。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出现的保健品中,要么含有多种化学药品,要么含有多种中药材。“是药三分毒”,因此,长期服用这两类保健品,均会加重肝脏和肾脏的代谢负担,更有甚者,可能会使得肝脏和肾脏出现某些功能性障碍,从而出现多种副作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养生产品的发酵工艺,这种发酵工艺,能够将食材中不易被人体吸收的大分子物质进行分解,从而更好的发挥养生功效。
本发明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养生产品,这种养生产品所用的原料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食用的食物,营养价值丰富,没有副作用且廉价易得。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养生产品的发酵工艺,其包括:
将食材与发酵溶剂相混合,形成发酵液,将发酵液于25~40℃下进行发酵。
一种养生产品,该养生产品是将食材按照上述发酵工艺制备得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发明提供的这种养生产品的发酵工艺,通过将食材与发酵溶剂混合发酵,严格控制发酵的温度和时间,将食材中不易被人体吸收的大分子物质分解成易吸收的小分子物质。本发明提供的养生产品,其既可以包括一种食材经发酵后所得的养生产品,也可以由多种食材混合发酵所得,或者也可以是多种已发酵好的发酵产品混合勾兑所得。这种养生产品所用的原料都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食用的食物,营养价值丰富,没有副作用且廉价易得,且可根据使用者的身体状况,特异性的选择与之适应的养生产品进行单独食用或者配伍食用,从而更好的发挥养生功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条件者,按照常规条件或制造商建议的条件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市售购买获得的常规食材。
本实施方式提供一种养生产品的发酵工艺,其包括:
一种养生产品,该养生产品是将食材按照上述发酵工艺制备得到。
在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中,发酵溶剂为醋,将食材与醋按照质量比1:1~2混合,形成发酵液,再将发酵液于25~40℃下发酵2~4天。较为优选的,所述食材包括鸡蛋或鹌鹑蛋等动物性材料。
本发明中的醋为食醋,即通过微生物发酵所得的可以食用的醋。这种醋中含有醋酸菌、酵母菌、曲霉、醋杆菌等微生物。将食材与醋混合后,食醋中的微生物会将食材中不易被人体吸收的大分子物质分解成易吸收的小分子物质,比如,曲霉会将食材中的淀粉或蛋白质水解成小分子的单糖、多糖、氨基酸或者多肽;酵母菌可通过其产生的酒化酶将糖类转化成醇类物质;醋杆菌可氧化酒精生成醋酸,此外还能氧化醇类、糖类物质,生成琥珀酸、乳酸、酯类物质等,增大养生产品的香味。通过醋中多种微生物的分解作用,使得发酵产品中拥有丰富的功能性小分子物质,从而更好的发挥养生功效,同时还能减少肝脏和肾脏的代谢负担。
在本发明较佳的实施例中,发酵溶剂为高温灭菌水,将食材与高温灭菌水按照质量比2:4~6混合,再与柠檬和蜂蜜混合后,形成发酵液;将发酵液于25~40℃下发酵3~12月。较为优选的,食材包括红枣、枸杞、桂圆、水果、生姜以及莲子中的至少一种,这些材料都是植物性材料,在经历较长的发酵期后,不易腐坏。
为了调和发酵工艺所得的发酵产品的风味,发明人经过多次实践探索,在发酵原料中,加入柠檬和蜂蜜进行调配,使得最后所得到的养生产品具有较好的口感和风味。较为优选的,在发酵液中,柠檬与蜂蜜的质量比为1:1.8~2.2,更为优选的,这二者的质量比为1:2。当这二者以该比例混合后,所形成的混合物甜而不腻,还带有少许的清香味,能够很好的改善养生产品的风味和品质。此外,为了更好的控制养生产品的风味,进一步优选的,在发酵液中,柠檬和蜂蜜总质量与食材的质量比为2~4:10,优选为3:10。
进一步的,对于某些按照上述发酵工艺发酵后依然较酸的养生产品,可用蜂蜜对其进行再次调配。较为优选的方法为,在发酵后,过滤得滤液,再向滤液中加入8~10wt%的蜂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程洪周,未经程洪周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11127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