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轿车后尾门以及具有该后尾门的轿车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02001.2 | 申请日: | 2012-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635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0 |
发明(设计)人: | 沈佳;曹广军;王光耀;臧宏建;李志祥;戴轶;孙成智;汤晓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10 | 分类号: | B62D25/10;B62D25/12;B60J5/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谭佐晞;谭祐祥 |
地址: | 201203 中国上海市张***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轿车 后尾门 以及 具有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轿车后尾门,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两厢车的轿车后尾门以及具有该后尾门的轿车。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轿车后尾门都采用金属材料,即使采用复合材料也是部分采用,连接方式基本包含了焊接、螺栓连接以及粘接三种方式,因此尾门整体重量较重,组装工装复杂,组装工艺也相对复杂,设备投资较高,此外,因采用金属材料,造成整个尾门系统较重,影响整车能耗的降低,不利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满足刚度、模态、强度,结构牢靠性等各方面的要求,且能够大幅度减少尾门的重量,减少整车能耗,降低设备投资成本,简化组装工装以及工艺的轿车后尾门。
本实用新型的轿车后尾门包括:由SMC材料一体成型的作为主框架的尾门主体、连接于所述尾门主体的下端的下饰板;以及覆盖于所述尾门主体的罩部件。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轿车后尾门包括:由SMC材料一体成型的作为主框架的尾门主体、连接于所述尾门主体的下端的下饰板;以及覆盖于所述尾门主体的罩部件,因此,SMC尾门主体采用SMC材料一体成型,替代内外板,保证一致性和性能稳定性。
另外,所述罩部件由玻璃构成。
另外,所述罩部件通过胶粘与所述尾门主体连接。
另外,所述下饰板由PP材料构成,通过胶粘与所述尾门主体连接。
另外,所述尾门主体上端安装有扰流板。
另外,所述扰流板由PP材料构成,通过胶粘与所述尾门主体连接。
另外,所述尾门主体上端设置有一对铰链加强板,所述铰链加强板通过螺栓与所述尾门主体连接。
另外,所述尾门主体的中段安装有一对气撑加强板,所述气撑加强板通过螺栓与所述尾门主体连接。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尾门主体采用SMC材料一体成型,替代内外板,保证一致性和性能稳定性。
而且,下饰板与尾门主体通过胶粘连接,扰流板与SMC尾门主体通过胶粘连接,铰链加强板、气撑加强板与尾门主体都采用螺栓连接,整个尾门没有焊接连接方式,并且采用SMC材料成型尾门主体,因此能够大幅度减少尾门的重量,减少整车能耗,降低设备投资成本。
另外,本实用新型的轿车具有上述技术方案任一项所述的轿车后尾门。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轿车后尾门的分解立体图。
图2是表示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轿车后尾门的分解俯视图。
(符号说明)
1 尾门主体
2 下饰板
3 扰流板
4 铰链加强板
5 气撑加强板
6 罩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对本实施方式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以下实施方式仅仅是本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的一例,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实施方式保护范围的限定。
图1是表示实施方式的轿车后尾门的分解说明图。如图1所示,
本实施方式的轿车后尾门包括:由SMC材料一体成型的作为主框架的尾门主体1、连接于尾门主体1的下端的下饰板2;以及覆盖于尾门主体1的罩部件6。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轿车后尾门包括:由SMC材料一体成型的作为主框架的尾门主体1、连接于尾门主体1的下端的下饰板2;以及覆盖于尾门主体1的罩部件6,因此,采用SMC材料一体成型的SMC尾门主体1可同时替代内外板,保证一致性和性能稳定性。
另外,罩部件6由玻璃构成。
如图1所示,罩部件6通过胶粘与尾门主体1连接。另外,下饰板2由PP材料构成,通过胶粘与尾门主体1连接。罩部件6与尾门主体1的粘结处参见图1中的7所表示的线条,罩部件6与下饰板2的粘结处参见图1中的8所表示的线条。
如图1所示,尾门主体1上端安装有扰流板3。而且,扰流板3由PP材料构成,通过胶粘与尾门主体1连接。如图1所示,其与尾门主体1的粘结处参见图1中7所表示的线条,即与罩部件6平滑连接。
如图1所示,尾门主体1上端设置有一对铰链加强板4、4,铰链加强板4、4通过螺栓与尾门主体1连接。
另外,尾门主体1的中段安装有一对气撑加强板5、5,气撑加强板5、5通过螺栓与尾门主体1连接。
根据上述结构,由于尾门主体1采用SMC材料一体成型,替代内外板,保证一致性和性能稳定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502001.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汽车地板下纵梁的加强结构和汽车
- 下一篇:一种汽车发动机机舱车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