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DHA的复配大豆油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0216.8 | 申请日: | 2012-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83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白长军;胡若飞;初跃峰;彭亮;白红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渤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渤海和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渤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D9/04 | 分类号: | A23D9/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65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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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dha 复配大 豆油 | ||
1.一种含DHA的复配大豆油,其特征在于:以大豆油为基础油,添加DHA微藻油和茶多酚脂溶性衍生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大豆油,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油为零反式脂肪酸大豆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大豆油,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油中反式脂肪酸含量≤0.5重量%;维生素E含量≥1200ppm;植物甾醇含量≥2200ppm;角鲨烯含量≥60pp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配大豆油,其特征在于:所述DHA微藻油中DHA的含量是35-40重量%,不含有EPA。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复配大豆油,其特征在于:所述DHA微藻油中DHA的含量是38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复配大豆油,其特征在于:所述茶多酚脂溶性衍生物为富含硒的脂溶性茶多酚,其中脂溶性茶多酚含量大于95%,含硒量不低于200ppb。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复配大豆油,其特征在于:由99.96-94.25重量份的基础油、0.029-5.71重量份DHA微藻油、和0.010-0.040重量份的茶多酚脂溶性衍生物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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