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两平行连杆机构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8813998.7 | 申请日: | 1998-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388C | 公开(公告)日: | 2004-03-03 |
发明(设计)人: | 保罗·弗里德里希斯;阿德里安乌斯·范潘克斯特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FCI赫托根博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J9/10 | 分类号: | B25J9/10;B25J17/02;F16H21/4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地址: | 荷兰赫***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包括两个连杆机构的装置,每个连杆机构至少具有三个杆(B11、21、51),其中具有同样的长度的第一和第二杆,且彼此平行延伸并且至少通过一个第三杆枢轴连接,两机构的两个第一杆和两个第三杆在一共同主转轴(MP)上枢轴连接,远离主转轴设置的第一杆的铰接点(HP1、HP2)可以沿直线路径独立移动。所述装置还具有一个包括主转轴的工具(T),各机构的第一和第二杆通过一个第四杆(B41、42)枢轴连接,其第四杆与第三杆平行并且与第三杆的长度相等。所述第四杆绕第一杆的铰接点转动,第一和第二机构的第三和第二杆的转点(P231、P232)分别与工具或工具的一部分连接,绕铰接点转动的第一机构的第四杆使所述工具绕主转轴转动,绕铰接点转动的第二机构的第四杆使所述工具的一部分绕主转轴转动。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平行 连杆机构 装置 | ||
【主权项】:
1、包括两个连杆机构的装置,每个连杆机构至少具有四个杆,其中具有同样的长度的第一和第二杆,且彼此平行延伸并且至少通过一个第三杆枢轴连接,两机构的两个第一杆和两个第三杆在一共同主转轴上枢轴连接,远离主转轴设置的第一杆的铰接点可以沿直线路径独立移动,所述装置还具有一个包括主转轴的工具,其特征在于:各机构的第一和第二杆通过一第四杆枢轴连接,其第四杆与第三杆平行并且与第三杆的长度相等,所述第四杆绕第一杆的铰接点转动,第一和第二机构的第三和第二杆的转点分别与工具或工具的一部分连接,绕铰接点转动的第一机构的第四杆使所述工具绕主转轴转动,绕铰接点转动的第二机构的第四杆使所述工具的一部分绕主转轴转动。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FCI赫托根博斯有限公司,未经FCI赫托根博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98813998.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