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用无人驾驶控制反馈激光雷达有效
申请号: | 201721039843.8 | 申请日: | 2017-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964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发明(设计)人: | 许志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恩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S17/02 | 分类号: | G01S17/02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汇诚永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2260 | 代理人: | 张欢勇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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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人机用无人驾驶控制反馈激光雷达,包括过程控制器与位于过程控制器底端的光伏板,过程控制器底端安装有连体转轮,且连体转轮呈扁圆柱体转状,连体转轮内部穿有固定转轴,固定转轴另一端设有电力控制模块,过程控制器顶端安装有无限收发天线,电力控制模块与光伏板电性相连,过程控制器侧面安装有第一激光发射器,且第一激光发射器底端嵌入过程控制器侧面与之内部器件相连,光伏板顶端安装有辅助飞行桨,且辅助飞行桨设有两对并分别设于光伏板四角位置固定,该种无人机用无人驾驶控制反馈激光雷达,由激光发射器配合其它控制装置结构的使用来完成对户外各种情况的实时监测反馈。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无人驾驶 控制 反馈 激光雷达 | ||
【主权项】:
一种无人机用无人驾驶控制反馈激光雷达,包括过程控制器(1)与位于过程控制器(1)底端的光伏板(3),其特征在于:所述过程控制器(1)底端安装有连体转轮(16),且所述连体转轮(16)呈扁圆柱体转状,所述连体转轮(16)内部穿有固定转轴(15),所述固定转轴(15)另一端设有电力控制模块(2),所述过程控制器(1)顶端安装有无线收发天线(8),所述电力控制模块(2)与光伏板(3)电性相连,所述电力控制模块(2)侧面设置有平衡杆(7),所述平衡杆(7)顶端安装有主飞行桨(9),且所述主飞行桨(9)设有一对并关于电力控制模块(2)中间位置对称,所述过程控制器(1)侧面安装有第一激光发射器(10),且所述第一激光发射器(10)底端嵌入过程控制器(1)侧面与之内部器件相连,所述过程控制器(1)内部安装有图像处理模块(18),所述光伏板(3)顶端安装有辅助飞行桨(4),且所述辅助飞行桨(4)设有两对并分别设于光伏板(3)四角位置固定,所述光伏板(3)侧面安装有第二激光发射器(12)与第三激光发射器(14),所述第一激光发射器(10)、第二激光发射器(12)与第三激光发射器(14)侧面均设有激光分散器(13),所述第二激光发射器(12)与第三激光发射器(14)顶端一侧均设有活动夹(17),所述第二激光发射器(12)与第三激光发射器(14)顶端均设有导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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