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烟熏宠物食品的制作工艺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89020.7 | 申请日: | 2014-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1398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吕子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吕子玉 |
主分类号: | A23K1/18 | 分类号: | A23K1/18;A23K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300 山东省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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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烟熏宠物食品的制作工艺,将猪皮和/或牛皮与肉类,经过一定的工艺,分别或者混合制成宠物食品狗咬胶的半成品。在一定温度、湿度和时间下,使用液熏技术,加湿、排湿、烟熏和上色,循环进行,最后使制品吸收烟熏风味并成功着色。采用本发明制作工艺获得的宠物食品着色均匀,生产效率高,环保低碳,而且不含有Bap等有害物质,不会危害宠物的健康。 | ||
搜索关键词: | 烟熏 宠物食品 制作 工艺 | ||
【主权项】:
一种烟熏宠物食品的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原料的准备:将猪皮和/或牛皮与肉类,经过一定的工艺,分别或者混合制成宠物食品狗咬胶的半成品; (2)烟熏炉的准备:将半成品均匀摆盘后一层一层放在架车上,推入烟熏炉,在烟熏炉盛放烟熏液的地方,倒入烟熏液;设置每一步骤的温度、控制时间后,使烟熏炉开始运作; (3)首次循环:对半成品进行加湿、排湿、烟熏和上色,其中,首次加湿温度在55℃-65℃,控制时间在7-13分钟;排湿,烟熏温度保持在55℃-65℃,且排湿将箱体湿度控制在25%-35%;所述排湿、烟熏控制时间在3-8分钟;上色温度提升,达到70℃-80℃,控制时间在3-8分钟; (4)N次中间循环:保持温度70℃-80℃,分别控制时间3-8分钟,对半成品进行加湿、排湿、烟熏和上色; (5)最后循环:保持温度70℃-80℃,分别控制时间3-8分钟,对半成品进行加湿,排湿,然后延长烟熏的控制时间,大约7-13分钟,温度保持基本不变,而后迅速升温至105℃-120℃,控制时间在20-30分钟对半成品进行上色,最后将温度降至70℃-80℃,在3-8分钟内,对半成品进行烘干; (6)出炉:烟熏宠物食品的工艺结束,关闭机器,待食品冷却后将成品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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