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碳酸饮料的后味改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28301.4 | 申请日: | 2012-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191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05 |
发明(设计)人: | 藤木由利子;小峯哲也;若宫谦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得利食品饮料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23L2/00 | 分类号: | A23L2/00;C12G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洪俊梅;张淑珍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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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在于提供后味得到改善的碳酸饮料及由该碳酸饮料所制备的后味得到改善的含碳酸酒精饮料。具体而言,将缩合磷酸盐与磷酸以特定比率来使用。 | ||
搜索关键词: | 碳酸 饮料 改善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碳酸饮料,其特征在于,包含至少1种缩合磷酸盐与磷酸,该缩合磷酸盐的总重量与该磷酸的重量的比率为1:0.0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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