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照明光源的车用眼控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34527.1 | 申请日: | 2012-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031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林伯聪;赖明正;蔡鸿儒;唐玉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28/06 | 分类号: | B60K28/06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何为;袁颖华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中***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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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具有照明光源的车用眼控装置,其包含有彼此独立分开设置的第一本体与第二本体,第一本体内设有运作所需的电子零组件,以及用来撷取驾驶影像的摄影单元。第二本体安装在第一本体的邻近处,包含有照明单元,可提供眼控作业所需要的照明作业,且照明单元相距摄影单元有五公分以上的距离。如此,可以提供正确的照明作业,而在眼球上产生出合适的亮点,大幅提升眼控装置的判定准确度。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照明 光源 车用眼控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照明光源的车用眼控装置,其包含第一本体和第二本体,该第一本体内设有运作所需的电子零组件,一摄影单元装配外露于该第一本体的一侧,用以撷取影像;该第二本体设有照明单元,以对被该摄影单元拍摄的使用者提供照明,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本体设置邻近于该第一本体,该照明单元与该摄影单元相距五公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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