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红五类即冲即食的食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12204.8 | 申请日: | 2011-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187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吴双全;郭晓冬;侯晔;冯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沁玖洲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09 | 分类号: | A23L1/09;A23L1/20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 代理人: | 蒋海军 |
地址: | 24300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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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红五类即冲即食的食品的制备方法,属于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领域,本发明以红小豆、无核红枣、红皮花生、枸杞、红糖为原料,其中红小豆、无核红枣、枸杞、红皮花生经浸泡、沸煮、保温、加糖、沸煮、冷却、敷模、速冻、真空冷冻干燥制成红五类即冲即食的食品块状干品,充分利用了真空冷冻干燥技术能保持各组分营养成分、药理作用及色、香、味等有效成分的技术优点,各组分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所得产品如经常食用可起到补气、养血、养颜、延缓衰老等食疗作用。采用该发明生产的红五类即冲即食的食品干品色泽红润,携带方便,复水迅速,用温、热水即冲即食,复水后色泽红润自然,香气浓郁,味道香甜,色、香、味俱全,食用方便,口感良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红五类即冲 即食 食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红五类即冲即食的食品,包括红小豆、红皮花生、无核红枣、枸杞、红糖和水,其冻干前红小豆、红皮花生、无核红枣、枸杞质量比为50:10:5:1,红糖质量为红小豆质量的20‑50%,其余为水;冻干后其组成物质不变,水分含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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