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移动头戴摄像机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76740.0 | 申请日: | 2008-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83846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13 |
发明(设计)人: | 赵·马克钧;周·肯尼斯;李·强智;王·乔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马克钧;周·肯尼斯;李·强智;王·乔治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23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 坚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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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移动头戴摄像机包括一个机壳可以佩戴在佩戴者的耳朵上,一个音频单元可与一个电子设备通信连接从而进行音频信号的传输,和一个视频单元包括一个设置在机壳上的图像获取装置,当机壳为佩戴者佩戴的时候,图像获取装置可以获取佩戴者视野的图像,这样图像获取装置可以无需用手操作就可以获取佩戴者所看到的图像。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摄像机 | ||
【主权项】:
1.一种移动头戴摄像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机壳,可以佩戴在使用者的头部, 一个音频单元,包括一个安装在所述的机壳上的麦克,和 一个视频单元,包括一个安装在所述的机壳上的图像获取设备,其中当所述的机壳佩戴在使用者的头部的时候,所述的图像获取设备与使用者的眼部位置接近,从而无需手动操作,便可以获取和使用者视野范围接近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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