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发加热方便食品的致热剂配方及加热容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009059.7 | 申请日: | 2007-06-0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176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0 |
| 发明(设计)人: | 袁世昌 | 申请(专利权)人: | 袁世昌 |
| 主分类号: | A23L1/00 | 分类号: | A23L1/00;A23L1/01 |
| 代理公司: | 厦门龙格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钟毅虹 |
| 地址: | 361000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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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自发加热方便食品的致热剂配方及加热容器,为解决现有技术加热过程中手撕拆包装物,造成的手部污染问题,本发明通过拉动一置于容器外部的撕开拉条来拆开水袋,使封装于透水性极佳的无纺布袋中的致热剂与水迅速产生发热反应,确保了撕拆动作过程中手部的卫生。考虑到使用了无纺布袋,因其透水性加大了致热剂中生石灰的吸潮机率,本发明添加了一定比例的碱石灰,其具有极佳吸潮功效,保证了生石灰、无水碳酸钠或无水碳酸钾的有效性,使发热反应中食品可充分的被加热。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发 加热 方便 食品 致热剂 配方 容器 | ||
【主权项】:
1、自发加热方便食品的致热剂配方,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致热剂配方,主要由致热剂组合物及触发剂组成,致热剂组合物由下述成份组成:生石灰为20-65重量份;铝粉为15-30重量份;无水碳酸钠为20-35重量份;碱石灰为5-20重量份;触发剂为水,水与致热剂的重量比为:水为50-70重量比;致热剂为20-80重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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