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拍照时避免产生被拍物体阴影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74034.0 | 申请日: | 2006-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1169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发明(设计)人: | 高志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诚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15/03 | 分类号: | G03B15/03;G03B15/03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小雯;李晓舒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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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拍照时避免产生被拍物体阴影的方法,在拍摄证照的照片前,架设一相机,在该相机前架设一灯箱,并开启该灯箱的光源。当一被拍摄的人位于该相机与该灯箱之间时,启动该相机的闪光灯及按下该相机的快门,即可拍摄出无阴影的证照照片。 | ||
搜索关键词: | 拍照 避免 产生 物体 阴影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拍照时避免产生被拍物体阴影的方法,包括:架设一相机;面对该相机的镜头侧,架设一灯箱;开启该灯箱的光源;及当一被拍物体位于该相机与该灯箱之间时,启动该相机的闪光灯及按下该相机的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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