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芦荟米酒及其制作工艺无效
| 申请号: | 01128367.X | 申请日: | 2001-08-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401755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3-12 |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明芳;杨静 |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 |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胡镇西 |
| 地址: | 430020 湖北省***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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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芦荟米酒及其制作工艺,主要解决现有芦荟白酒制作时有效成分浸出率低、产品口感苦涩等的不足。该芦荟米酒按重量配比由15.6%~62.9%的含芦荟及辅助中药材有效成分的粮食白酒浸渍液与37.1%~84.4%的糯米酒液混合而成,其中粮食白酒浸渍液按重量配比又由1000份35~42°的粮食白酒、20~40份芦荟干叶、10~30份沙棘、10~30份枸杞子、10~25份山渣、5~15份甘草混合浸泡取汁而得。其制作工艺是将芦荟鲜叶干燥后,与辅助中药材一起用中度白酒浸泡,再滤出浸渍液与糯米酒液混合并窖藏一段时期,最后精滤去除沉淀物并灭菌消毒即得成品。 | ||
| 搜索关键词: | 芦荟 米酒 及其 制作 工艺 | ||
【主权项】:
1.一种芦荟米酒,按重量配比由15.6%~62.9%的含芦荟及辅助中药材有效成分的粮食白酒浸渍液与37.1%~84.4%的糯米酒液混合而成,其中粮食白酒浸渍液按重量配比又由1000份35~42°的粮食白酒、20~40份芦荟干叶、10~30份沙棘、10~30份枸杞子、10~25份山渣、5~15份甘草混合浸泡取汁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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