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行车变速器的换档机构有效
申请号: | 00800432.3 | 申请日: | 2000-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678C | 公开(公告)日: | 2003-08-13 |
发明(设计)人: | M·阿瑟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SRAM德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M25/04 | 分类号: | B62M2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宁 |
地址: | 德国施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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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自行车变速器的换档机构,包括一个致动杆(1),该致动杆这样设置,使得它可绕一个相对壳体固定的中心轴线(11)旋转并用于控制一致动部分(3),所述致动部分(3)设置在壳体(2)内,类似地,它也能绕中心轴线(11)旋转,该致动部分(3)有一个用于受拉钢索(5)的卷绕槽(4)、一个与致动部分(3)上的齿(7)相互作用以卷绕受拉钢索(5)的棘爪(6),所述换档机构还包括一个释放和保持机构,由连在致动部分(3)上的第一带齿部分(8)和第二带齿部分(9)组成,还包括一个释放杆(10),该释放杆交替地与第一带齿部分(8)和第二带齿部分(9)相互作用。在壳体(2)中可枢转地设置有一个锁止件(12),该锁止件(12)可被释放杆(10)移动并与第一带齿部分和第二带齿部分相互作用。本发明的变速杆的优点在于,可以用致动杆和释放杆很大范围地改变自行车变速器的档位,锁止件这样脱开两个杆,使得一个杆的运动不能传递到另一个杆。 | ||
搜索关键词: | 自行车 变速器 换档 机构 | ||
【主权项】:
1、一种自行车变速器的换档机构,具有一个致动杆(1),该致动杆(1)用于控制在壳体(2)中可绕一个相对壳体固定的中心轴线(11)转动地设置的致动部分(3),该致动部分(3)有一个用于受拉钢索(5)的卷绕糟(4),其中,棘爪(6)与致动部分(3)上的齿(7)相互作用以卷绕受拉钢索(5),所述的换档机构还具有释放和保持机构,由释放操作后回到其初始位置的释放杆(10)构成,在壳体(2)中可枢转地设置有锁止件(12),该锁止件(12)具有第一止动销(13)和第二致动销(14),释放杆(10)与第一止动销(13)和第二止动销(14)操作连接,该第一止动销(13)和第二止动销(14)可与第一带齿部分(8)和第二带齿部分(9)的止动齿相互啮合,当第一止动销(13)与第一带齿部分(8)或第二止动销(14)与第二带齿部分(9)的其中一对相互啮合时,致动部分(3)克服受拉钢索(5)的拉力,防止在受拉钢索(5)的释放方向上发生由于释放受拉钢索导致的转动;当第一止动销(13)与第一带齿部分(8)和第二止动销(14)与第二带齿部分(9)都不啮合时,致动部分(3)在受拉钢索(5)的拉伸力作用下逐步转动和逐步地释放受拉钢索(5),其特征在于,依据释放杆(10)的路径,在一次释放过程中,可选择性地变换一档或多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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