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溶于水的新的氟乙基喜树碱衍生物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6194556.7 | 申请日: | 1996-06-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716C | 公开(公告)日: | 2000-11-22 |
| 发明(设计)人: | 朝比奈由和;大森康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杏林制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7D487/22 | 分类号: | C07D487/22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邰红,杨丽琴 |
| 地址: | 日本东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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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溶 乙基 喜树碱 衍生物 及其 制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具有抗肿瘤作用的新的化合物,及其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喜树碱是由喜树类植物分离出的生物碱(Wall等、J.Am.Chem.Soc.,88,3888-3890(1966).),已知是通过阻碍核酸合成,显示其抗肿瘤活性的(Lown等、Biochem,Pharmacol.,29,905-915(1989).)。可是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在毒性方面存在问题,而作为医药品停止开发。以后,以减轻毒性和增强活性为目的,对其衍生物进行了研究,但目前还未解决强毒性问题。例如,即使在喜树碱衍生物中,作为可进行静脉给药的抗肿瘤药剂最新开发的盐酸益立诺泰康(irinotecan hydrochloride)(Sawada等,Chem.Pharm.Bull.,39,1446-1454(1991).),除了有骨髓抑制等副作用之外,还发现由于为使其可溶于水,而加入的前体药物部分的氨基甲酰基结构,则产生胆碱酯酶阻碍作用,由此引起的消化道障碍的问题(川户等,基础和临床24,229-234(1990).)。
另外,作为可溶于水的喜树碱衍生物,最近公开的10,11-亚甲二氧基-20-O-甘氨酰喜树碱(Wall等,J.Med.Chem.,36,2689(1993).),具有与本发明化合物相类似的结构,但未公开对于固形肿瘤的抗肿瘤效果,另外,毒性也强。
另外,由于大多数喜树碱衍生物难溶于水,在临床上,作为最普通的给药方法的静脉给药是困难的,在作为医药品开发上存在较大问题。例如将喜树碱衍生物的20位的乙基变换成2-氟乙基的氟乙基喜树碱衍生物(特开平5-17479号),虽然是能维持强的抗肿瘤活性,并且也是降低了原来毒性的化合物,但该化合物难溶于水,作为注射剂,难以开发。
发明的公开
鉴于这样的背景,本发明者们对于具有强的抗肿瘤活性,并与以往的喜树碱衍生物相比较,具有低毒性,且可溶于水的氟乙基喜树碱衍生物,进行了潜心地研究。其结果发现,10-乙氧基-7-乙基-18-氟喜树碱的20位羟基的甘氨酰酯具有高于以往的喜树碱衍生物的,优良的抗肿瘤活性和高安全性,及可静脉给药的水溶性,从而完成了本发明。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用下式(1)表示的化合物,及其盐。
本发明化合物,例如可通过下述的反应式1表示的方法进行制造。
即,将化合物(2),在二氯甲烷、氯仿等卤化烃类;四氢呋喃、二噁烷、乙二醇二甲基醚等的醚类;苯、甲苯等的芳香族烃类;N,N-二甲基甲酰胺、N,N-二甲基乙酰胺等的酰胺类;乙腈或醋酸乙酯等的溶剂中,与保护了氮的甘氨酸衍生物,必要时使用N,N′-二环己基碳化二亚胺、1-乙基-3-(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化二亚胺盐酸盐、碳化二咪唑等缩合剂,在三乙胺、二异丙基胺,吡啶、4-(N,N-二甲氨基)吡啶、1,8-二氮杂双环-7-(十一)碳烯等的胺存在下,进行反应后,通过酸、碱或接触还原进行脱保护,既可制造用式(1)表示的化合物。反应通常在-78℃~120℃、优选的在0℃~120℃下,进行10分钟~48小时,优选的是30分钟~24小时。
作为形成盐所使用的酸,只要是生理学上容许的,没有特别限制,但可举出盐酸、硫酸、磷酸等无机酸、甲酸、乙酸等有机酸。另外,将这些酸,使用水、甲醇、乙醇、2-丙醇等醇类、四氢呋喃、二噁烷、乙二醇二甲基醚等的醚类、乙腈或醋酸乙酯等作为溶剂,进行氨基酸的脱保护,可直接制造用式(1)表示的化合物的盐。反应通常在-78℃~120℃、优选的是0℃~120℃下,进行10分钟~48小时,优选的是30分钟~24小时。
反应式1
用实验例说明本发明的效果。实验例1
将5×106个肉瘤180细胞,移植到5周龄的ICR雌性小鼠的腋窝部的皮下,从移植次日起,每隔4天,从尾静脉给药3次。移植后的第14天,测定摘出的肿瘤重量,将给药组的平均肿瘤重量(T)和对照组的平均肿瘤重量(C)的比(T/C)得到的肿瘤增殖抑制率(TGI=(1-T/C)×100),作为所具有的抗肿瘤效果。其结果如表1所示。实验例2
将1×106个小鼠结肠癌colon 26细胞,移植到9周龄的CDF-1雌性小鼠腋窝部的皮下,通过指触,确认肿瘤的移植6天后,每隔4天,从尾静脉给药3次。测定移植后第17天-19天摘出的肿瘤重量,将给药组的平均肿瘤重量(T)和对照组的平均肿瘤重量(C)的比(T/C)得到的肿瘤增殖抑制率(TGI=(1-T/C)×100),作为所具有的抗肿瘤效果。其结果如表2所示。实验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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