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淬透性热轧钢球及其热处理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5104490.7 | 申请日: | 1995-05-1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435C | 公开(公告)日: | 1998-05-20 |
| 发明(设计)人: | 谷南驹;彭会芬;马晓莉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工学院 |
| 主分类号: | C22C38/38 | 分类号: | C22C38/38 |
| 代理公司: | 南开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国茹 |
| 地址: | 300130***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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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高淬透性热 轧钢 及其 热处理 方法 | ||
1、一种高淬透性热轧(锻)钢球,其特征在于:钢球的成分为(重量%):C 0.40~0.85% Cr 0.20~0.79% Si 1.51~2.0%Cu 0.001~0.70% Mn 1.81~2.9% Mo 0.001~0.15%Ce 0.0005~0.05% S≤0.05% P≤0.04% 余量为Fe。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说的钢球,其特征在于:钢球成分中还可加入下列一种或几种元素(重量%):V 0.001~0.3% Ti 0.001~0.10% Ca 0.001~0.1%Nb 0.001~0.05% S 0.001~0.30% Zr 0.001~0.10%Pb 0.001~0.10%。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说的钢球的热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热处理工艺是:轧(锻)后的钢球在800~950℃时,进入水中(或喷水)冷却至250~400℃时出水,空气自然冷却至150~220℃时,保温回火2~4小时。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说的钢球的热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采用水冷质量不易控制、直径小于Φ50mm的热轧小钢球,轧(锻)后也可采取直接空气冷却加保温回火处理的方法。
5、按照权利要求3所说的钢球的热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要求韧性高、直径大于Φ80mm以上的大钢球和要求高硬度的小钢球,轧(锻)后也可采取直接空气冷却,再重新加热淬火—回火处理的方法,其淬火—回火的工艺条件如下:
(1)钢球淬火加热温度 850~930℃
(2)钢球淬火进水温度 850~750℃
(3)钢球出水温度 250~400℃
(4)钢球回火温度 150~220℃
(5)钢球回火时间 2~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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