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4107495.1 | 申请日: | 1994-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3388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5-29 |
发明(设计)人: | 胡龙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龙江 |
主分类号: | F24C15/10 | 分类号: | F24C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第九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唐爱华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市***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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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达成 低温 发热 传热 物体 装置 | ||
1.一种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它是由发热源、被加热体等部分组成,其特征在于:在发热源与被加热体之间装设有软性介质体,该软性介质体为矽胶板、铁弗龙、液态金属,使发热源与被加热体之间的间距减至最小令二者尽可能地密切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其特征在于:发热源为高功率电阻加热器,亦即令其主体内具有一发热体为中间层〔一般的电热(火线)线圈〕,上方则为软性介质体,其下方为一隔热绝缘层,主体的下方设有加压装置,该加压装置可为一般所知的弹簧或机械弹性元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软性介质体及锅体底部设置有自动感温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发热源为电磁炉、电热炉时,将软性介质体直接配合设置于锅体下方,且与电磁炉、电热炉密切接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发热源为瓦斯炉,在瓦斯炉上设置有铝制架体,而软性介质体则处于架体与锅体之间,架体与瓦斯火源加设有自动感温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之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其特征在于:其软性介质体选用液态金属时,则需设一容器,供液态金属存储,该容器周侧设有泄放池,容器与泄放池之间设有泄流孔,泄放池顶侧设有泄气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之可达成低温发热传热之物体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泄放池内设有一伸缩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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