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1104919.3 | 申请日: | 1991-07-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483A | 公开(公告)日: | 1993-02-03 |
| 发明(设计)人: | 谢海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门市郊区泰昌天然食品厂 |
| 主分类号: | A23L1/333 | 分类号: | A23L1/333 |
| 代理公司: | 江门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洪飞 |
| 地址: | 529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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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即食 海蜇 生产 方法 | ||
1、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盐渍海蜇经切丝后,用消毒剂杀菌,然后用热水或蒸汽烫,用冷水漂洗,漓水后加入保鲜剂混合即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消毒剂杀菌最好是用优氯净消毒剂,将切好的海蜇丝放进优氯净溶液中浸泡,其浸泡时间较好为5~20分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用热水烫较好是将消毒后的海蜇丝用60~120℃的热水或蒸汽烫至其余下重量为原重量的30~40%的时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用冷水漂洗的时间较好是漂洗2~10小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保鲜剂最好是用山梨酸,其浓度较好是0.5~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经漓水后的海蜇丝较好是先加醋调PH值至4.5~6.5,然后再加入保鲜剂。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浸泡时间最好为10分钟。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热水温度最好是100℃。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漂洗时间最好为6小时。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山梨酸的使用浓度最好为1.0%。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即食海蜇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加醋调PH值,最好为调PH值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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