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支架结构、充电座及清洁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220306233.4 | 申请日: | 2022-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70662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9 |
发明(设计)人: | 冯煜湛;袁钱兵;李健;林海利;黄忠平;林达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11/40 | 分类号: | A47L11/40;A47L9/28;A47L9/00;H04B1/04 |
代理公司: |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张丹 |
地址: | 519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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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架 结构 充电 清洁 设备 | ||
1.一种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架主体(11),及
至少两个主信号源(13),沿第一方向间隔布设于所述支架主体(11)上;
其中,所述支架主体(11)上被构造为沿所述第一方向间隔布设有至少两组主抗干扰墙(111);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位于每个所述主信号源(13)的信号发射侧,并为与之对应的所述主信号源(13)提供信号传输通道(112);
任意相邻的两条所述信号传输通道(112)在各自的信号发射方向上均不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包括沿所述第一方向间隔布设的第一子墙(1112)及第二子墙(1114),所述第一子墙(1112)与所述第二子墙(1114)均沿与所述第一方向相交的方向延伸,两者之间共同界定为所述信号传输通道(1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墙(1112)为与对应所述主信号源(13)的中心线平行的直面墙,所述第二子墙(1114)为相对与对应所述主信号源(13)的中心线倾斜的斜面墙,所述直面墙与所述斜面墙之间的距离沿与其对应的所述主信号源(13)的信号发射方向逐渐增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信号源(13)为两个,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中所述直面墙所在的直线以远离相邻所述主信号源(13)的方向相对自身所在的所述主信号源(13)的中心线偏离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11)包括至少两组第一抗干扰板(113)及至少两组第二抗干扰板(114),一组所述第一抗干扰板(113)与一组所述第二抗干扰板(114)构造形成一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
其中,每组所述第一抗干扰板(113)包括至少两块沿与其对应的所述主信号源(13)的信号发射方向间隔设置的第一子板(1132),每组所述第二抗干扰板(114)包括至少两块沿与其对应的所述主信号源(13)的信号发射方向间隔设置的第二子板(1142);
每组所述第一抗干扰板(113)中全部所述第一子板(1132)邻近与之成组的所述第二抗干扰板(114)的一端共同构造形成所述第一子墙(1112),每组所述第二抗干扰板(114)中全部所述第二子板(1142)邻近与之成组的所述第一抗干扰板(113)的一端共同构造形成所述第二子墙(111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11)还包括与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配合的阻隔板(118),两个所述阻隔板(118)分别密封设置于同组内的全部所述第一抗干扰板(113)与全部所述第二抗干扰板(114)相互背离的一侧;
其中,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中所述第一子板(1132)与所述第二子板(1142)沿所述第一方向配对设置,相邻两对所述第一子板(1132)及所述第二子板(1142)以及连接于两者之间的部分所述阻隔板(118)共同界定形成与所述信号传输通道(112)连通的反射空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还包括连接于所述第一子墙(1112)与所述第二子墙(1114)之间的第三子墙(1116),所述支架结构(10)还包括至少两组第三抗干扰板(119),每组所述第三抗干扰板(119)包括至少两块沿与其对应的所述主信号源(13)的信号发射方向间隔设置的第三子板(1192);
其中,同组中每块所述第三子板(1192)沿所述第一方向连接于所述第一子板(1132)与所述第二子板(1142)之间,并共同围合形成一出射口,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中全部所述出射口共同贯通形成所述信号传输通道(11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支架结构,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主抗干扰墙(111)中全部所述第三子板(1192)在与所述第一方向及所述信号发射方向垂直的方向上的高度沿所述信号发射方向逐渐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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