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在审
| 申请号: | 202211137037.X | 申请日: | 2022-09-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3168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1 |
| 发明(设计)人: | 张一驰;白荣杰;梁家贺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451 | 代理人: | 魏峯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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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形态 空气 炸锅 | ||
1.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包括外壳(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1)上部内安装有风扇组件(6),该外壳(1)的下部具有一外锅(3),所述的外锅(3)的侧部和/或底部安装有可拆式热源(2),该外锅(3)内部为烹饪腔,所述的烹饪腔内设置有用于承载食物的内锅(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1)包括上外壳(11),所述的上外壳(11)与外锅(3)上下拼接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外壳(11)内部安装有风道板(7),所述的风扇组件(6)包括电机(8)和热循环风扇(9),所述的电机(8)安装于风道板(7)的上方,该电机(8)的输出轴与位于风道板(7)下方的热循环风扇(9)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1)包括上外壳(11)和下外壳(12),所述的上外壳(11)与下外壳(12)拼接固定,所述的外锅(3)设置在下外壳(12)内,所述的可拆式热源(2)安装在下外壳(12)与外锅(3)之间的空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1)下端敞开,所述的可拆式热源(2)设于所述外壳(1)底部,所述的外锅(3)放置在可拆式热源(2)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锅(3)上端口安装有风道板(7),该风道板(7)的外部与外壳(1)之间形成散热腔,所述的外锅(3)的外侧与外壳(1)之间存在间隙形成有鼓风通道(10),该鼓风通道(10)分别与散热腔以及可拆式热源(2)连通,所述的风扇组件(6)包括电机(8)、热循环风扇(9)和散热鼓风风扇(13),所述的电机(8)安装于风道板(7)的上方,所述的热循环风扇(9)和散热鼓风风扇(13)均套设在电机(8)的输出轴上,所述的散热鼓风风扇(13)位于散热腔内,所述的热循环风扇(9)位于风道板(7)的下侧。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炸锅的户外供电采用的是便携式电源或汽车电瓶供电。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锅(3)与内锅(4)之间存在间隙,所述的内锅(4)的底部设有过气孔(5)。
9.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拆式热源(2)选用的是可燃式发热物、化学反应发热物、低压电驱动热源的其中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新形态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燃式发热物选用木炭、煤炭、煤球、酒精的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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