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合同结算管理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2210295632.X | 申请日: | 2022-03-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59614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7 |
| 发明(设计)人: | 石盼盼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徽之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G06Q10/10;G06Q50/18 |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卓易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777 | 代理人: | 张静 |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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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移动 互联网 技术 合同 结算 管理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合同管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合同结算管理系统,所述系统包括总数据库、合同基本信息模块、合同确认模块、合同结算模块、财务管理模块、自动归纳整理模块、比较模块、误差分析模块和合同阶段管理模块,所述合同基本信息模块和自动归纳整理模块的输出端均与总数据库的输入端信号连接,所述合同阶段管理模块的输出端与比较模块、误差分析模块的输入端信号连接。本发明,通过设置该自动归纳整理模块内部的自动标记单元,可以在确定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对合同的事先预算金额,对合同进行针对性的分类标记,进而对不同预算金额的合同进行区分处理,可以方便后期确定合同的追踪重点,方便后期工作的进行。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合同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合同结算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具有法律效益,而合同在实际履行的过程中,金额结算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但是现有的合同结算管理过程中,仅仅只是对合同内的所产生的具体金额做出整理和总结,并没有针对性做出比较和标记,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
中国专利号CN114066382A公开了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结算管理系统,该发明通过在各个模块录入相应的信息并生成相应的单据,实现了对监理业务中项目立项、订立合同、项目结算和财务信息的一体化管理;所述结算管理模块包括收款确认书模块和监理结算模块,所述收款确认书模块用于根据导入的结算表格生成相应的收款确认书;所述监理结算模块用于根据收款确认书的内容录入监理结算信息并生成监理结算单;因此,本申请通过设计收款确认书模块,并根据收款确认书生成相应的监理结算单,以提高项目的结算效率,尽管提高了合同的结算速度,但是仍然忽略了每个合同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误差以及每个合同之间的差异性,不方便后期的整体工作,需要进行改进。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合同结算管理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合同结算管理系统,所述系统包括总数据库、合同基本信息模块、合同确认模块、合同结算模块、财务管理模块、自动归纳整理模块、比较模块、误差分析模块和合同阶段管理模块,所述合同基本信息模块和自动归纳整理模块的输出端均与总数据库的输入端信号连接,所述合同阶段管理模块的输出端与比较模块、误差分析模块的输入端信号连接。
为了确定合同的基本信息内容,本发明改进有,所述合同基本信息模块的内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基本信息、合同签约时间、合同到期时间以及合同进度划分等信息。
为了提高合同确定的有效性,本发明改进有,所述合同确认模块包括甲方乙方信息录入单元、合同内容扫描上传单元、签字确认单元以及指纹录入单元,所述合同内容扫描上传单元的输出端与自动归纳整理模块的输入端信号连接。
为了明确合同具体花费金额,本发明改进有,所述合同结算模块包括总金额结算单元、阶段花费结算单元以及额外花费结算单元,其中总花费金额=阶段花费金额+额外花费金额,所述合同结算模块与财务管理模块的输入端信号连接。
为了提高对合同的自动归纳整理效果,本发明改进有,所述自动归纳整理模块包括自动整理单元、自动标记单元和自动上传单元,所述自动整理单元可以通过合同时间、合同甲方乙方以及总花费金额进行区分整理,所述自动标记单元根据总花费金额对合同进行重点标记处理,所述自动上传单元的输出端与总数据库的输入端信号连接。
为了实现对合同的着重标记,本发明改进有,所述自动标记单元对合同进行标记的过程中,根据合同的预算金额对合同进行标记,并将合同分为四类等级,设定合同的预算金额为Q,若Q≤100W,则定义为I类合同;若100W<Q≤500W,则定义为II类合同;若500W<Q≤1000W,则定位为III类合同;若1000W<Q,则定位为IV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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