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动作评价系统及动作评价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121186.0 | 申请日: | 2022-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94331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26 |
发明(设计)人: | 太田悠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K17/00 | 分类号: | G06K1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沈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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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动作 评价 系统 方法 | ||
1.一种动作评价系统,具备:
第一检测装置,所述第一检测装置能够检测作业者的动作;
第二检测装置,所述第二检测装置能够检测所述作业者与所述作业者进行作业的作业对象之间的距离;以及
运算部,所述运算部基于从所述第二检测装置的检测结果得到的所述距离,对从所述第一检测装置的检测结果得到的所述作业者的动作进行评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还具备通知所述运算部的评价结果的通知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运算部基于所述距离,来评价所述作业者的动作中的、使手指部移动到所述作业者能够对所述作业对象进行作业的位置的移动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运算部
基于所述第二检测装置取得进行所述移动动作之前的所述作业者的躯干部与所述作业对象之间的第一距离,
根据所述第一距离和与所述作业者的身体的可动范围相关的信息,评价所述移动动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与所述可动范围相关的信息包括在所述作业者进行了规定的动作模式时所述作业者的手指部到达的最大距离,
所述动作模式包括所述最大距离互不相同的多个动作模式,
所述运算部
根据各所述动作模式的所述最大距离和所述第一距离,计算出哪个所述动作模式是最佳动作模式,作为到所述作业对象为止的所述移动动作,
基于所述第一检测装置的检测结果,取得所述作业者进行的所述移动动作是所述多个动作模式中的哪个动作模式,
判定所述作业者进行的所述移动动作的动作模式是否为所述最佳动作模式,评价所述移动动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运算部将所述最大距离为所述第一距离以上的所述动作模式中所述最大距离最小的动作模式计算为所述最佳动作模式。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还具备通知所述运算部的评价结果的通知部,
在所述作业者进行的所述移动动作的动作模式与所述最佳动作模式不同的情况下,所述通知部通知所述移动动作不是所述最佳动作模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运算部在评价为所述移动动作不是所述最佳动作模式的频度为第一规定频度以上的情况下,使所述通知部进行催促再次取得所述最大距离的通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运算部在评价为所述移动动作不是所述最佳动作模式的频度为第二规定频度以上的情况下,使所述通知部进行催促变更所述作业对象的配置的通知。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动作评价系统,其中,
所述作业对象设有多个,
所述运算部
根据所述第二检测装置的检测结果取得所述作业者的手指部与所述作业对象之间的第二距离,
在所述作业者的手指部与某一所述作业对象之间的所述第二距离从规定值以下变为比所述规定值大时,取得所述作业者的躯干部与其他所述作业对象之间的所述第一距离,
在所述作业者的手指部与其他所述作业对象之间的所述第二距离成为所述规定值以下时,基于所述第一检测装置取得从取得了所述作业者的躯干部与其他所述作业对象之间的所述第一距离的定时起到当前为止的期间所述作业者进行的所述移动动作的动作模式,评价所述移动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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