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香蕉矮化增产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210052542.8 | 申请日: | 2022-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7577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2 |
发明(设计)人: | 覃柳燕;李朝生;吴启军;郭成林;韦莉萍;田丹丹;陈家慧;李宝深;韦绍龙;何章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广西丰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G22/05 | 分类号: | A01G22/05;A01G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11569 | 代理人: | 苏士莹 |
地址: | 530007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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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香蕉 矮化 增产 方法 | ||
1.一种香蕉矮化增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利用具有矮壮功能的药剂对新植蕉或宿根蕉依次进行第一次矮化处理和第二次矮化处理;
当对所述新植蕉进行矮化处理时,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药剂的施用量为0.15g~0.2g/株;所述第二次矮化处理药剂的施用量为0.2g~0.25g/株;
当对所述宿根蕉进行矮化处理时,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药剂的施用量为0.35~0.45g/株;所述第二次矮化处理药剂的施用量为0.35~0.45g/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包括烯效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对所述新植蕉进行矮化处理时,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和第二次矮化处理的时间间隔为20~25d;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和第二次矮化处理的方式均包括淋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的时间为新植蕉16~18叶时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宿根蕉为未采收蕉果的宿根蕉时,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和第二次矮化处理的时间间隔为30~40d;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和第二次矮化处理的方式均包括喷施。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割断所述未采收蕉果的宿根蕉的吸芽2小时后进行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宿根蕉为采收蕉果后留吸芽的宿根蕉时,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和第二次矮化处理的时间间隔为25~30d;所述第一次矮化处理和第二次矮化处理的方式均包括喷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吸芽高0.8~1.2m时进行第一次矮化处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香蕉的种植密度为150~165株/亩;所述香蕉的品种包括“桂蕉9号”和“桂蕉1号”。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当所述新植蕉第一造香蕉挂果套袋后,在新植蕉一侧保留1~2株健壮吸芽,按照对所述宿根蕉矮化处理的方式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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