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赛洛西宾、麦角酸二乙酰胺或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涂覆的微突起的经皮药物递送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80031657.2 | 申请日: | 2021-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548493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16 |
发明(设计)人: | 穆罕默德·阿米里;海莉·路易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埃默杰克斯美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00 | 分类号: | A61K9/00;A61K31/422;A61K31/13;A61K31/48;A61K31/519;A61K45/06 |
代理公司: | 广州文冠倪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48 | 代理人: | 何锦标;张玉颖 |
地址: | 美国宾夕***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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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赛洛西宾 麦角 乙酰 二氧 甲基 苯丙胺涂覆 突起 药物 递送 装置 | ||
1.一种皮内递送系统,其包括适于穿透或刺穿人类患者的角质层的多个微突起,所述微突起具有在其上的固体制剂涂层,所述涂层覆盖每个微突起的从尖端到基部测量的长度的约10%至80%,其中所述涂层包括治疗有效量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并且其中在所述系统施加至人类患者的角质层之后的约20分钟内至少95%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从所述系统中释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至少95%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在约10分钟内释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至少95%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在约5分钟内释放。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制剂进一步包括赋形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治疗有效量为约1 mg至约10 mg。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治疗有效量为约2 mg至约5 mg。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制剂涂层进一步包括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酸是酒石酸。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在室温下稳定至少6个月。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系统在室温下稳定至少12个月。
11.一种用于治疗有需要的人类患者的抑郁症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 提供皮内递送系统,其包括:
i. 可丢弃的贴片组件,所述组件具有置于约3 cm2至约6 cm2的阵列中的多个微突起,所述阵列具有约200至约2000个微突起/cm2的密度,所述微突起适于穿透或刺穿人类患者的角质层,
ii. 所述微突起具有置于其上的固体制剂涂层,其中所述涂层包括治疗有效量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
iii. 所述微突起具有约10 μm至约500 μm的宽度和约30度至约70度的尖端角度,以及
b. 将所述微突起施加至所述患者的选定的皮肤区域,
其中在施加至角质层之后的约20分钟内至少95%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从所述系统中释放。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95%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在约10分钟内释放。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95%的赛洛西宾、LSD或MDMA在约5分钟内释放。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量为约1 mg至约10 mg。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量为约2 mg至约5 mg。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系统被自我施用。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系统被施用至患者群体时,如选自贝克抑郁量表(BDI)、流行病学研究中心抑郁量表(CES-D)、EQ-5D、HRSD、MADRS及其组合的方法或量表所测量的,统计学上显著的数量的患者被成功治疗抑郁症。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佩戴时间为约5至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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