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614442.1 | 申请日: | 2021-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441866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9 |
发明(设计)人: | 刘昕;侯睿儒;易宗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支己支彼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20/32 |
代理公司: | 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14 | 代理人: | 何忠仪 |
地址: |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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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远程 值守 电子 销售 方法 | ||
1.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销售终端发送的消费者的购买请求;
获取销售终端采集的消费者身份信息;
将所述消费者身份信息对值守人员进行展示;
接收值守人员根据所述消费者身份信息对所述消费者的购买请求作出的决策指令;
将所述决策指令发送给所述销售终端执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请求包括销售终端ID。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请求还包括要购买的电子烟产品和购买数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费者身份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种:
消费者面部照片;
消费者视频影像;
消费者身份证信息;
消费者语音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决策指令为同意购买操作或不同意购买操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决策指令为同意购买操作,则所述销售终端根据预设方式接收消费者付款;所述销售终端确认付款完成后,向所述消费者售出电子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终端根据预设方式接收付款,包括:
销售终端在显示屏上生成收款码。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终端根据预设方式接收付款,包括:
销售终端扫描消费者的支付终端生成的付款码。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远程值守式电子烟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决策指令为不同意购买操作,则所述销售终端拒绝向所述消费者售卖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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