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安全教育系统和一种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2111474434.1 | 申请日: | 2021-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0299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8 |
发明(设计)人: | 范崇钊;钟宇明;成文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B19/16 | 分类号: | G09B19/16;G09B9/04;G09B7/02;G06Q50/20;G06Q10/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吴文心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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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能 辅助 驾驶 行为 安全 教育系统 电子设备 |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安全教育系统和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辆数据处理模块、评分模块、学习模块、以及消息触达模块;车辆数据处理模块用于获取并分析智能辅助驾驶数据,以确定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评分模块用于获取车辆数据处理模块确定的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并基于预设的评分机制,对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评分,以确定用户的安全驾驶分;学习模块用于获取评分模块确定的安全驾驶分,并安全驾驶分,推送相应的安全驾驶学习内容;消息触达模块用于接收基于安全驾驶学习内容生成的消息工单,采用相应的消息提醒方式通知用户。实现在用户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过程中继续对用户进行教育。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安全教育系统和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车辆可以为用户提供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以在用户监管的情况下,一定程度上简化用户的驾驶操作,辅助用户将车辆从一地点驾驶至另一地点,为用户提供便捷。智能辅助驾驶功能通常存在使用限制,通常需要在特定场景下用户规范操作,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来说,可以在用户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之前,为用户提供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教学。但是,在用户完成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学习之后,在实际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过程中,用户仍然可能存在错误使用车辆辅助驾驶功能的情况,从而导致用户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风险。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提出了本发明实施例以便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安全教育系统和一种电子设备。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安全教育系统,包括车辆数据处理模块、评分模块、学习模块、以及消息触达模块;
所述车辆数据处理模块用于获取并分析智能辅助驾驶数据,以确定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
所述评分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车辆数据处理模块确定的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并基于预设的评分机制,对所述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评分,以确定用户的安全驾驶分;
所述学习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评分模块确定的安全驾驶分,并基于所述安全驾驶分,推送相应的安全驾驶学习内容;
所述消息触达模块用于接收基于所述安全驾驶学习内容生成的消息工单,采用相应的消息提醒方式通知用户。
可选地,所述评分模块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车辆数据处理模块确定的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基于预设的评分规则,确定所述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对应的扣分值;
在用户的初始的评分中扣除所述扣分值,以获取用户当前的评分。
可选地,所述获取所述车辆数据处理模块确定的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基于预设的评分规则,确定所述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对应的扣分值,具体包括:
获取所述车辆数据处理模块确定的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
基于预设的评分规则,以及所述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总出现次数和/或每类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出现次数,确定所述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对应的扣分值。
可选地,所述评分模块还用于:
采用预设周期,恢复所述用户的安全驾驶分为初始的安全驾驶分。
可选地,所述评分模块还用于:
若所述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的出现次数小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不规范的智能辅助驾驶行为对应的扣分值为零。
可选地,所述系统还包括用户行为分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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