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电源的共享方法及共享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110779507.1 | 申请日: | 2021-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387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1 |
发明(设计)人: | 莫一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高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7/00 | 分类号: | G07F17/00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周希良 |
地址: | 311200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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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电源 共享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移动电源的共享方法及共享系统,应用于用户端、充换电一体机及云服务器之间的交互;共享方法包括:通过用户端向云服务器发送移动电源购买的请求,以获取可支取份额M及可换电次数N,N≥M;当需要使用移动电源时,向云服务器或充换电一体机或另一用户端支取K个移动电源,相应的可支取份额及可换电次数分别调整为M‑K和N‑K;当将支取的L个移动电源存储至充换电一体机或转让至另一用户端,相应的可支取份额调整为M‑K+L,且L≤K;若满足可支取份额调整为零、可换电次数调整为零中的至少一个条件时,则不能支取移动电源,需要补充可支取份额和/或可换电次数。本发明不受传统移动电源共享模式对于使用时间的限制。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移动电源共享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移动电源的共享方法及共享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共享移动电源,例如共享充电宝,其市场主要有三种运营模式:
第一、移动模式下的移动共享。顾名思义,充电宝可被带走,并可在异地归还。该模式近似于共享单车,主要盈利点在充电宝本身的租金、单机设备上面的广告、出售配套数据线等方面。另外,该模式的好处在于,由于会借出充电宝,所以会对用户收取押金,类似共享单车的押金政策。但是,即使用户支付了押金,充电宝也不属于用户所有,无法长期使用;且充电宝的租金按时间收费,若用户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长时间未将充电宝归还,费用较高。
第二、固定场景下的移动共享。用户借走充电宝后,依然在附近活动,用后原处归还。相较于第一种运营模式,资金投入较小,风险相对于异地归还而言比较低;但是,用户只能在附近活动,使用范围有限,且需要原处归还,不够便捷。
第三、固定场景下的固定共享。在酒店、餐厅、咖啡厅、KTV等公共场所相应的位置上投放共享充电器,即充即用,不能借走,不用支付押金,方便快捷。但只有在共享充电器的投放处才能实现充电,灵活性差。
发明内容
基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点和不足,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之一或多个,换言之,本发明的目的之一是提供满足前述需求之一或多个的一种移动电源的共享方法及共享系统。
为了达到上述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移动电源的共享方法,应用于用户端、充换电一体机及云服务器之间的交互,充换电一体机用于移动电源的存储、充电及支取;
所述共享方法包括:
通过用户端向云服务器发送移动电源购买的请求,以获取可支取份额M及可换电次数N,M、N为正整数,且N≥M;
当需要使用移动电源时,向云服务器或充换电一体机或另一用户端支取K个移动电源,相应的可支取份额及可换电次数分别调整为M-K和N-K;其中,K为正整数,且K≤M;
当将支取的L个移动电源存储至充换电一体机或转让至另一用户端,相应的可支取份额调整为M-K+L,L为正整数,且L≤K;
其中,若满足可支取份额调整为零、可换电次数调整为零中的至少一个条件时,则不能支取移动电源,需要补充可支取份额和/或可换电次数。
作为优选方案,移动电源的共享方法,还包括:
通过用户端向云服务器发送换电请求;
云服务器判断当前的可换电次数P是否为零;若是,则拒绝换电请求;若否,则根据用户端的当前位置信息推送附近的充换电一体机或另一用户端的位置信息,以与充换电一体机或另一用户端进行Q个移动电源的交换,相应地,当前的可换电次数调整为P-Q;
其中,P、Q为正整数,Q≤P。
作为优选方案,将移动电源存储至充换电一体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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