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757320.1 | 申请日: | 2021-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4458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发明(设计)人: | 陈立平;陈炳舟;孙万林;王丽莎 | 申请(专利权)人: | 塔里木大学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K9/00 |
代理公司: | 西安鼎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1263 | 代理人: | 刘喜保 |
地址: | 843300 新疆***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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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面向 移动 终端 识别 支付 系统 | ||
1.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终端(100)、人脸识别服务器(300)和支付服务器(400);
所述移动终端(100)用于获取目标图像;
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器(300)用于提取所述目标图像中的目标前景图像和目标背景图像,将所述目标前景图像作为用户的目标人脸图像;还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背景图像和所述目标人脸图像对用户的身份进行验证;
所述支付服务器(400)用于在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器(300)通过身份验证后,进行在线支付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器(300)根据所述目标背景图像和所述目标人脸图像对用户的身份进行验证,包括:
提取所述目标背景图像中的目标信息,并与已经存储的目标信息进行对比,如果达到背景符合条件,则背景验证通过;
提取所述目标人脸图像中的特征信息,并与已经存储的特征信息进行对比,如果达到人脸符合条件,则人脸验证通过;
当背景验证和人脸验证均通过后,用户的身份验证通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景符合条件包括:提取的所述目标信息与存储的所述目标信息具有一定数量的相同特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提取的所述目标信息与存储的所述目标信息具有一定数量的相同特征时,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器(300)确定提取的所述目标信息和存储的所述目标信息为相同目标;
所述背景符合条件还包括:提取的所述目标信息和存储的所述目标信息具有一定数量的相同目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当对用户的身份验证通过后,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器(300)还提取所述目标背景图像中的目标信息,与已经存储的目标信息进行对比,将所述目标背景图像中的目标信息与已经存储的目标信息不相同的目标信息筛选出来,并进行存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注册服务器(200);
所述注册服务器(200)用于获取所述移动终端(100)传输的注册图像,并提取所述注册图像中的注册背景图像和注册前景图像,将所述注册前景图像作为用户的注册人脸图像,提取所述注册人脸图像中的特征信息;
所述注册服务器(200)还用于提取所述注册背景图像中的目标信息;
获得所述注册人脸图像中的特征信息以及所述注册背景图像中的目标信息后,所述注册服务器将其发送至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器(300),由所述人脸识别服务器(300)进行存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面向移动终端的人脸识别支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册服务器(200)、人脸识别服务器(300)和支付服务器(400)均为相互独立的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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