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铣刨料循环利用的沥青混合料生产方法以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110588585.3 | 申请日: | 2021-05-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5404742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29 |
发明(设计)人: | 张斌;郝雷杰;常珍鹏;杜海波;李衡;吴校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邯郸市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C19/02 | 分类号: | E01C19/02;E01C19/05;E01C19/10 |
代理公司: | 太原景誉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13 | 代理人: | 郑景华 |
地址: | 05600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铣刨料 循环 利用 沥青 混合 生产 方法 以及 装置 | ||
1.一种基于铣刨料循环利用的沥青混合料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面的步骤:
S1:通过铣刨机在废旧路面上进行操作得到回收沥青废料;
S2:对于回收到的沥青混合料进行破碎、筛分处理,得到需要粒径的回收沥青混合料;
S3:把回收沥青混合料移送至回收区域并且集中存放;
S4:把混合装置移动至所述回收区域的位置;
S5:把所述回收区域内的沥青混合料废料划分为多个不同的区域,把不同区域内的沥青混合料废料逐个地移送到转送件上,转送件进行翻转而把沥青混合料废料转送翻入到旋转筒内;另外,通过驱动组件对于转送件进行区域移动,所述驱动组件能够带动所述转送件移动至不同的区域内;
S6:把经分级筛分的沥青混合料废料传送至旋转滚筒内,进行搅拌、混合、加热,再根据试验添加沥青再生剂、粗细集料、沥青等材料最终得到再生沥青混合料,以用于铺设路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铣刨料循环利用的沥青混合料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装置包括移动车、驱动组件和转送件,所述转送件具有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第一连接杆、第二连接杆、推送杆、铲斗、推送滑道,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推送滑道连接,所述推送杆设置在所述推送滑道内,所述推送杆的外端部设置所述铲斗,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第一连接杆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与所述第一连接杆铰接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的另一端与所述推送杆铰接,所述推送杆可滑动地设置在所述推送滑道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铣刨料循环利用的沥青混合料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生产方法包括下面的步骤:
通过所述第一电机的转动,带动所述推送滑道进行转动,所述推送滑道进行转动的时候相应带动所述推送杆和所述铲斗进行转动,同时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进行了折叠弯曲,这样就能够使得所述铲斗进行转动而移动至了不同的位置区域,在不同的位置区域内把沥青废料加载到铲斗上或者铲斗在地面上进行铲取沥青废料的操作,然后经过翻转动作而把铲斗上的沥青废料翻入到旋转筒内;
通过所述第二电机的转动,带动所述第一连接杆进行转动,相应带动所述第二连接杆进行移动,所述第二连接杆带动所述推送杆在所述推送滑道内进行滑动移动,所述推送杆带动所述铲斗在所述推送滑道内进行移动而移动至不同的区域内,同时所述推送杆带动所述铲斗在地面上铲起废旧沥青物料。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铣刨料循环利用的沥青混合料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车上具有旋转筒,所述旋转筒具有侧部开口,所述驱动组件具有驱动电机、曲柄、第一滑块、第一滑动槽、第二滑块、第二滑槽、第一立板、第二立板、竖向齿板、扇形齿板和连接板,所述第二滑槽设置在所述第二立板上,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曲柄连接,所述曲柄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滑块连接,所述第一滑块可滑动地设在所述第一滑槽内,所述第一滑槽与所述第二滑块连接,且所述第二滑块设在所述第二滑槽内,所述第二滑块穿过所述第二滑槽并且通过转动柱与所述连接板连接,所述连接板和所述转动柱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二滑块进行转动,所述连接板上设置有所述扇形齿板,所述第二立板上还设置所述竖向齿板,所述竖向齿板与所述扇形齿板啮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铣刨料循环利用的沥青混合料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面的步骤:所述驱动电机驱动所述曲柄进行转动,所述曲柄带动所述第一滑块在所述第一滑动槽内滑动且带动所述第一滑动槽进行竖直方向运动,同时所述第一滑动槽带动所述扇形齿板和所述连接板进行竖直方向上的移动,所述扇形齿板与所述竖向齿板的齿部进行配合,所述竖向齿板驱动所述扇形齿板进行翻转转动,进而使得所述扇形齿板、连接板、转动柱以及所述转送件相对于所述第二滑动块进行旋转翻转运动,进而把所述铲斗上承载的沥青废料由相对低位向相对高位进行翻转,当所述铲斗翻转90度的时候则把铲斗内的沥青废料翻转送入到所述旋转筒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邯郸市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邯郸市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588585.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