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工程总承包企业建安税金数字化管理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268016.0 | 申请日: | 2021-03-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0821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0 |
| 发明(设计)人: | 袁磊;曹瑞;高燕;过群;伏晓玲;郭亚雯;钱刚;吴赟;欧阳伟文;刘俊;严映红;朱维奇;海洋;闫思佳;张旗东;施捍东;孙志敏;崔栋;王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G06Q30/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协和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16 | 代理人: | 李彦 |
| 地址: | 201999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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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工程 承包 企业 建安 税金 数字化 管理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电子方式操作的包括一个或多个远端站与一中心处理单元协调操作的系统领域,具体为一种工程总承包企业建安税金数字化管理方法。一种工程总承包企业建安税金数字化管理方法,其特征是:按如下步骤依次实施:一、建安项目发票管理;二、建安税金自动核算;三、建安税金预缴台账;四、建安纳税申报。本发明管理全面,数据精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方式操作的包括一个或多个远端站与一中心处理单元协调操作的系统领域,具体为一种工程总承包企业建安税金数字化管理方法。
背景技术
2016年全面“营改增”以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建安税金管理存在着税制复杂、管理成本高、信息化程度低、合规风险大等问题,具体如下所述:
一、税制复杂、管理成本高。2016年建筑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从3%提高到9%。同时,为平衡各地税源并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降不增,将营业税税制下的差额纳税、异地预缴等税制平移至增值税,允许一般纳税人对建安老项目、清包工、甲供材等几类业务继续适用3%征收率。相应的,在会计核算上新增“简易计税”、“预交增值税”等科目对3%征收率建安项目税金、异地预缴税金进行核算。这样在企业中就出现了两种计税方式混合进行发票管理、税金核算的业务场景,增加了建安税金管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
二、信息化程度低、合规风险大。近年国家的税务管理发生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地税合并、社保入税,税务事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税务风险逐渐向企业转移。另一方面政务信息化水平,特别是随着“金税三期”的上线运行,国税总局已进入“信息控税”时代。相较之下,工程总承包企业对税务管理不足够重视,对税务风险的控制和应对能力较低。特别是在财务信息化普及的今天,仍未打通“销产供财”到“税”的最后一公里,税务信息化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工程总承包企业亟待一套能够解决两种计税方式下的信息系统,来解决建安业务的税金核算、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以及异地预缴台账手工管理效率低下、采购发票容易出现串抵漏抵或双重抵扣的风险。
目前,除个别大型建筑业企业采用信息系统对发票、异地预缴和增值税申报进行支撑外,大部分企业目前均通过手工核算两种计税方式,同时用excel软件按项目建立异地预缴台账,手工逐笔登记项目的开票、收票,以及异地预缴的情况。这种方式存在如下问题:
1. 税务台账与会计核算脱钩,容易出现台账手工登记差错,造成账实不符;
2. 台账手工登记,已抵减发票不能有效区分,发票容易出现跨项目串抵造成税务风险,或者采购发票漏抵增加企业税负;
3. 由于“简易计税”下采购发票进项税金人工转出,从而导致采购发票的进项发票少转出,或者同一张采购发票在“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下重复进行抵扣的税务风险;
4. 在增值税申报时,由于申报表未对简易计税下的留抵税额进行表内登记,因此对于建安跨期预缴的税单需要额外登记台账,用于抵扣注册地的一般计税税金;
5. 建安税金管理过程中,多个手工台账的建立,企业在应对税务检查时无法直接穿透到具体的项目明细,迫切需要信息系统支撑。
经过对现有状况的梳理,可以反映出:建安税金纳入增值税后,税务机关除了税收征管的理论研究,相应的信息系统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而企业对此领域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会计核算领域,缺乏从税务管理到会计核算的全流程管理理论探索,更未有企业能够利用数字化工具支撑此类业务管理。此外也可以看出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建安税金管理的重视程度较低,暗藏了大量的税收风险。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管理全面、数据精确的税金管理方法,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工程总承包企业建安税金数字化管理方法。
本发明通过如下技术方案达到发明目的:
一种工程总承包企业建安税金数字化管理方法,其特征是:按如下步骤依次实施:
一、建安项目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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