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方法、系统、设备、存储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2011443775.8 | 申请日: | 2020-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64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9 |
| 发明(设计)人: | 马磊;张久胜;尤晓旭;谢雪亮;杨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未来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K9/42;G06K9/62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冠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55 | 代理人: | 王海骏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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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ar hud 目标 实景 融合 方法 系统 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识别到本车辆前方有目标物时,判断实景融合区域以及与目标物对应且等大的原始图像是否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若有:以原始的重叠区域作为显示区域,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
若无:
沿延伸向实景融合区域的方向,将与目标物对应且等大的原始图像进行等比例放大,直至新图像与实景融合区域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以最终所得重叠区域作为显示区域,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重叠区域的步骤包括:
判断实景融合区域以及与目标物对应且等大的原始图像的位置关系;
若相离:判定没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若相交:判断相交区域的高、宽是否分别不小于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最小化时的高、宽;
若是,判定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若否,判定没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否则:判定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方法,其特征在于,以原始的重叠区域作为显示区域,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步骤包括:在重叠区域全屏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
以最终所得重叠区域作为显示区域,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步骤包括:在重叠区域全屏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方法,其特征在于,等比例放大的步骤包括:以原始图像的中心为原点、将原始图像向四周放大。
5.一种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系统,基于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在识别到本车辆前方有目标物时,判断实景融合区域以及与目标物对应且等大的原始图像是否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显示单元,用于以原始的重叠区域作为显示区域,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
图像放大单元,用于沿延伸向实景融合区域的方向,将与目标物对应且等大的原始图像进行等比例放大,直至新图像与实景融合区域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所述显示单元,还用于以最终所得重叠区域作为显示区域,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断单元具体用于:
判断实景融合区域以及与目标物对应且等大的原始图像的位置关系;
若相离:判定没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若相交:判断相交区域的高、宽是否分别不小于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最小化时的高、宽;
若是,判定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若否,判定没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否则:判定有可完整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的重叠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具体用于全屏显示目标物所关联指示标识。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放大单元具体用于以原始图像的中心为原点、将原始图像向四周放大。
9.一种用于AR-HUD的目标物实景融合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方法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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